![]()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689
|
收到一堆無加密的無線網路...
各位先進:
小弟心中一直有個疑問, 無線網路一開,就會收到一堆無加密的無線網路, 如果就這樣接上了,我的網路安全是否不保? 以上一問,感謝指教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320
|
如果你有接實體線路,然後又接上別人的無線網路,那麼你可能會成為實體區網的安全漏洞
如果你只是連到別人的無線網路,只有影響到你主機本身的安全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19
|
我想是我的話 停掉adsl 用別人的網路上網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689
|
引用:
感謝指教,下次不敢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689
|
引用:
這樣不是很危險?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5
文章: 320
|
引用:
不會阿~我巴不得有這種鄰居.... 只要上載頻寬不要佔用太多~他不會發現 (會發現的就不會不知道無線網路要設密碼了)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
引用:
小心免費無線上網只是別人拿來釣魚的餌 ....BTW,以下引自電信法,您參考參考吧 ....第五章 罰則 第五十六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以有線、無線或其他電磁方式,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製造、變造或輸入電信器材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供第三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而販賣、轉讓、出租或出借電信器材者,亦同。 意圖供自己或第三人犯罪之用而持有前項之電信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六十條 犯第五十六條至第五十八條之罪者,其電信器材,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689
|
引用:
實在太恐怖.....嚇到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