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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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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Taiwan
文章: 9
拜託各位努力轉寄 讓車禍現場還原 找出廠商原有缺失 讓正義存在

各位善心的朋友

請萬事拜託,大發慈悲,請幫助我們,只花您一點點的時間,拜託。
吾弟(卓訓皜)於六月30號星期五凌晨3點於文化新站路口發生車禍(與挖土機產生碰撞)。
但卻苦無第一現場的人證與物證,我們懷疑,營造廠商可能有作假第一現場,逃避
相關工程疏失及責任。
有鑑於此,我特地發此郵件,希望能找出蛛絲馬跡,還望請各位善心協助。

營造廠商的不聞不問讓我們家屬感到痛心萬分,我們對於他處理事情的誠意產生極大的
質疑。因此,我們決定採自力救濟的方式來爭取還原車禍現場,讓廠商該負之責任一一
負責。當然,我們家屬所要負之責任我們也絕不逃避。以下,我將列出一些細節、照片
與疑點。

地點與時間
施工及車禍地點:
文化新站路口(中國信託與天平座民歌餐廳對面車道(台北方向))
時間: 2006年(民國95年) 六月30號星期五 凌晨3:00

疑點
首先,我們質疑施工單位或許在施工前並未將路障號誌擺設妥善。可惜的是,我們沒
有第一現場人證物證,所以施工單位有極有可能去移動第一現場或是車禍後加設路障與
警告號誌等以便於規避責任。

第二,我們並不知是否在工程期間有專人指揮交通,施工單位是說他們有人指揮。但
是,誰可以證明? 車禍現場都只有他們自己施工的人,所以我們需要的是在三點之前經過
此路段的善心朋友是否有注意到有人指揮或是根本沒有。

我想各位都了解台灣的道路情況,挖補是常有的事情。但是,令人不滿的是
我們常常看到一些警告標誌明顯不足,增加用路人之危險,而營建廠商也常常為圖方便或是降低成本而草率設置路障號誌,等到一出事,只要無第一現場人證物證,就有可能輕易的
作一些假現場來規避責任,這不但不可取,而且也對台灣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極大之威
脅。此封郵件並非惡意攻擊,我們主要訴求的是合理的質疑與還原現場。本人衷心期望
雙方的責任疏失在公正公平的原則下,做一個判決。 如果真相與正義蕩然無存。我們永
遠活在生命威脅之中,而道路危機永遠存在。
最後 我們附加照片與檔案(無血腥或是不堪入目)。 讓各為善心的大德們更了解我的
訴求,也請您大發慈悲心,勇敢的站出來幫助我們,請萬事拜託幫幫我們。
感謝。

我們要真相,只要您發現照片與您實際所見有所不符,麻煩請您大發慈悲,
再次說明出是時間為6/30凌晨3點,地點是文化新站路口。拜託
聯絡方式
卓先生
E-mail:


電話02)22582506
手機:0911328147 或 0922579455
     
      
舊 2006-07-15, 03:28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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