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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個都是女人的地方...
文章: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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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大家一個關於網路購物的法律問題喔...
其實這個問題我之前好像有在七八區看到網友發問過
但怎麼找都找不到...so就直接再開一個主題了... 事情是這樣的: 我朋友在某拍賣網上標了一個東西 匯款之後賣方也把貨物寄到了 但過了一天之後我朋友又收到一份一模一樣的貨物 重點是...第一次寄來的貨物是我朋友下標的賣家所寄出 但第二次寄貨物的賣家我朋友卻見都沒見過...根本不認識 而且兩次貨物的寄出地址都不同 現在也過了好幾天了...也沒有人出面詢問之類的 多出來的貨�**椄O躺在我朋友家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 1.在法律上我朋友有沒有義務主動詢問那個賣家呢? 2.要是那個賣家一直都沒來討回那我朋友是不是就可以把那個多出來的東西"暗槓"起來呢? 3.如果幾個月後那個賣家突然出面要求討回時發現商品已被拆封了,那賣家有沒有權利要求我朋友再付錢買下那個多寄的貨品呢? 問題有點多...希望對法律有專長的網友幫幫忙摟 先說聲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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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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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您所述
你朋友應當取得該物所有權(第2個物) 更難以刑法竊佔罪相繩 但不代表他方當事人不"法"取回 這是小弟自己的推論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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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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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存證信函給對方, 要求限期取回, 否則不付保管之責.
消費者保護法 第二十條有相關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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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Empire
文章: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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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好是問清楚吧. 對方還是查的到的.雖然他能不能取回不知道. 但是你朋友真要用也不安心吧. 直接問第二個賣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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