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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雨天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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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之前在公司前面人行道停車,由於之前那邊都沒警察開單
公司人都以為可以停車, 直到某一天,有人去跟警察局投訴,警察過來開單 那時公司的律師,有幫我們申訴成功,我有收到通知到說不用繳,大約半年前吧,可是前一個禮拜他又寄單子叫我繳 ,那時我去監理所問,他說我沒申訴紀錄,況且半年了,我單子早就不見了,公司律師 也已把公文搞不見了吧,我的心態想說算了繳個600元解決好了 誰知最近他又寄一張我去年8月違規的單子超速的說,那張我也很確定我有繳 因為我記的那時很幹 ,騎機車還會被拍超速,不簡單,可是事隔這麼久收據也早已消失了 我現在想用的申訴理由是因為我今年3月考上汽車駕照 我記的拿駕照前,他說要把所有機車違規繳清,那時他只說我欠一張500元未帶安全帽 且汽車駕照也給我拿的說 我能去申訴說我有罰單未繳,妳為何還能讓我拿汽車駕照 那些違規, 都是拿到汽車駕照之前的事阿 不知這樣成功機率大嗎?? 以及誰有那一條明細條文,可以方便我去申訴阿 拜託了,謝謝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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