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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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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失敗 , 薪水領不到, 還有的救嗎?
今天中午跟著同學去打工的地方辦離職..
是高雄市的一間量販店, 我們做寒假短期工讀生, 當初簽約是簽到2月15日 因為之前沒事先告知要離職, 所以今天去跟經理說時.....有被念的心理準備 過程: 我進去辦公室跟經理要離職單,. 她嚇了一跳, 所以不大高興的開口問: 打算什麼時候走? 我直覺的回答: 今天或明天(整件事的敗筆 ,我真的後悔說出來, 應該問她最快可以讓我們幾時走) 她就開始罵:為什麼之前連先通知都做不到, 還有是這種態度來說要離職的嘛(指的是一開口就說要離職完全沒說理由) , 後來, 我們3個人一個一個給她念, 唸完後, 卻不給我們離職單寫 跟我們說: 當初簽約是簽到2月15日 , 你們提前離職, 沒有提前說, 所以不能給你們離職 , 之後的天數如果就以曠職算,也就是說, 我們從1月18進去工作, 到今天的薪水都會被扣光..!! 但都搞成這樣了, 在辦公室裡當著大家的面被罵 , 哪有可能繼續乖乖做完那幾天..!! 然後跟我說: 要走你們走吧 ! 我不會給你們錢領的 , 要告我也沒關係...!!(虧她說的出口) 我真的無言 , 那份合約真的有離職前七天要做告知, 我一開始真的不把它當作一回事看... 現在我們該怎麼辦? 我不甘願那些錢沒了 , 每天都要7:30~~6:00 ,中間休一小時, 時薪80, 到今天放了4天假 ,算下來至少有6千多吧.. 拜託...可以給我們一個比較好的辦法跟他們談嘛...? 謝謝.! 此文章於 2006-02-01 10:25 PM 被 voltage_rc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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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惡魔島島主
文章: 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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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
怎麼看,你們都理虧 除非回去做到約到期 要不然拿合約出來看 還是你們理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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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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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沒有不給你們錢阿
只是違約被扣光了 個人造業個人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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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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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離職最好是兩星期前就先通知要離職......
好讓老闆有時間可以找人....... 你想想........要是你開店.......請了三個人..... 結果都在同一天說只做到今天......那你要怎麼處理...... 你應該也會覺得這三個人很不負責任......甚至店因為沒人無法正常營業.... 那這一部份的損失有誰負責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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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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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怎麼看都是樓主理虧,
你們做了這些天領不到薪水想要回來, 那公司因為你們突然離職而臨時找不到替代的員工而形成的損失要跟誰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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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 無限可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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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屁吸低咪低
文章: 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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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規則在工作之前不是都知道了,現在要臨陣脫逃......
只能讓公司牽著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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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站友想學實務的有機米酒製作嗎? 樹沒有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腦中帶殘,華佗難醫, 腳踏入泥,寸步難行,嘴掛上炮,神仙難敵,心中有愛,世界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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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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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 , 我們也有想過, 因為是量販店 ,所以我們也在過年前都乖乖做(那時候生意會很好) 而且他們坐辦公室裡的應該那陣子壓力也會不小 , 再加上我們也怕麻煩跟他們說不做, 所以就忍到這幾天整個賣場比較輕鬆時趕快說....(主要還是怕麻煩 , 不想解釋一堆幹麻不做的理由)... 我們工讀做事都是給正職的帶..有沒有我們都還好 ..對整體不會真的有影響...所以就把七天前告知離職這條給忽視..!! 唉..6000多塊的麻煩...也只能認了...我真的是活該...!! 此文章於 2006-02-01 11:12 PM 被 voltage_rc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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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惡魔島島主
文章: 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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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請不要把合約當兒戲 畢竟你是有簽約的 白紙黑字跑不到 如果遇到狠一點的公司 要你賠錢也不是沒可能 合約不是簽假的 要有簽約就要遵守的觀念 要不然你這樣很難賺到錢 賠錢的機會到是非常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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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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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戲啊... 怎麼可以把工作當成兒戲...
不過你既然問了, 那我就說吧. 如果要法院判決你不遵守合約但可要求補償, 1 你先要證明合約內沒有規範的內容造成你要提前離職的原因, 找雙方都沒有想到沒有寫在合約上的. 2 說明為何離職是公司該要負責任, 而且公司以後更要把此項規範放到合約裡面. 如果照上面兩點, 有可能你可以爭取判決賠償, 或是拿你有做到的份量工資... 不過, 機會很小. 通常法院判決除了基本規範以外, 還有效益考量, 也就是說考慮未來類似的案例要如何取決, 還有哪一方負擔責任可以最有效的減少這一類問題的發生, 並不完全依照誰對誰錯, 以此方向出發, 或許你有機會讓法官同意你的說法... 能說的都說了, 保重. 打贏就只是花時間, 打輸了就賠死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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