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流亡中••。
文章: 691
|
文章連結: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626448 剛才在編輯回應,文章就不見了,為何發文者沒有被停權,反而是文章被藏起來了••。 一些被停權的老站友,雜碎大大等,好像沒有這種待遇,失望中••。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
站長的軟性折衷作法也惹爭議!?要求會不會太高一些?那怎樣做才算公平?我想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至於之前被停權的網友也知道,停權不是不能復權的,就端看自己有沒有悔悟的態度,帳號也許只是個虛幻,不過人格可不是虛幻的,不管是在網路上或是生活裡面,尊重自己的人都會被別人所尊重,不尊重自己的人被別人唾棄也不奇怪,端看你如何去對自己或是帳號的評價做定奪~~
__________________
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文章: 3,749
|
說不定是原PO者覺得不妥請站長刪文也說不定,
樓主這麼喜歡網友停權啊!
__________________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文章: 90
|
未必是站長啊, 那版有版主.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流亡中••。
文章: 691
|
在下也知道是在別人家做客,只是要讓其他人知道有這種差別處理的情況,沒有提到站長、各版主等人,不用反應過度,此地淪為一言堂也不是各位樂見的。
![]() 少數人的無心之過,比起明知是會引起爭議的偷渡文字還嚴重,心中的那把尺每人都有,只是單位不同,沒有一定的誰對誰錯。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台北觀光果園
文章: 291
|
剛剛翻了一下照片.....發文時間 2006-06-05, 02:22PM
樓主在意見區反映.....發文時間 2006-06-05, 02:53PM 差距31分鐘,含樓主回覆文章失敗/蒐證/意見區撰文檢舉的時間 我想著這篇文至多也沒活超過20~25分鐘,而且是星期一的下午 (猜想看到此文的人是按紅十字檢舉,樓主是第一個嘗試回覆文章的.....) 或許有些老骨頭站友因誤陷政治文而遭停權,我想大家都很遺憾 但是 1. 那些ID大多是在哪一區被停權的呢? 2. 站長為了釐清前後關係花了多少時間觀察/查閱/處理? (發文>>處理時間>>ID停權) 3. 多少人受影響? 多少人會因此打筆仗? 犯意/次數? 時間? 4. (見識淺薄,想不到更多....) 警告 文章/ID丟到四次元空間 停權中 坑殺文高掛牆頭/補蚊燈 也許方式不同,若能達成預期的效果與目的,有何不可 (78區po政治文,僅僅警告可以達到目的嗎? 在其他區,警告可以達到目的嗎?) 一昧窮究為何為何為何,也太無趣了些! 一言堂....... 不好意思! 每次在意見區看的這三個字,都覺得"笑果"十足 繼續發表自己的意見就對了,何必先抬出這三個字呢? 各位請繼續.....
__________________
『理解』——『分解』——『再構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