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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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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賠償的問題 請不吝賜教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的同事於去年12月28日早上開公司車在公司旁的巷口,輕微擦撞到一位老婦人 ,導致老婦人跌倒. 然後馬上下車扶老婦人起來 ,但是一伸手要扶她就大叫痛, 所以沒敢扶她, 怕會造成2次傷害 . 鄰近一些婦人看到馬上過來將她她扶起, 然後由我兩位同事馬上載她去中國醫藥學院掛急診, 作了一些檢查及照x光之後, 醫生說沒外傷, X光片看起來也沒有傷害到骨頭. 老婦人說她要再給她在中國醫藥學院的主治醫生觀察(她之前有受過傷 換了一支人工骨頭). 於是當場就預約掛了12月30號晚上的門診, 之後就將她載回她家休息. 當天晚上她就又打電話給我們老闆說她的屁股很痛, 我同事就再去探望她, 並且跟她說她有疼痛的話看病的醫藥費我們會負責的, 然後拿1000元的醫藥費請住在附近的鄰長載她去看病, 之後我同事就回家了.
隔天老婦人又再打電話給老闆, 但是當天老闆似乎是忘了戴那隻手機還是沒電(他有3隻手機), 老婦人打了好久的電話都連絡不到人, 於是老婦人29日晚上就跑去警察局備案, 警察就請我同事去派出所作筆錄(28日早上並沒有報警 因為沒看到外傷 她也沒要求要報警 而且她再被扶起之後也還能走路不過他本來走路就會一跛一跛的需要柺杖因為之前開過刀的關係), 然後就又拿了5000元給她去看病. 30日晚上在去探望她, 想說順便與她達成和解, 但是她卻說她的主治醫生開正明說左臀部的恥骨輕微骨折需要追蹤3個月, 我同事就先回來跟同事一起商量該如何與她達成賠償的條件, 之後決定3個月的醫藥費掛號費由我同事支付, 並且在包一個紅包給老婦人壓壓驚. 隔天再去跟他談和解時她說還要再加上交通費用 , 而且指名要搭計程車. 我同事當時並沒有答應也就沒簽和解書. 到了今天1月2日我同事再去跟她談和解, 她拿出她去重慶路上的高X中醫診所看病的收據400多元, 而且是自費的, 再加上計程車費總共約700多元 我同事盤算後決定再拿出14000元, 連之前給的6000元藥費加上去總共20000元(沒有要包紅包了)想和她和解時, 她沒說答應 卻說她有一個朋友手臂被一台車子輕微擦撞到就賠償了100多萬, 我同事覺得可能是無法與她達成私下和解了, 現在正在苦惱中. 大家都是出勞力賺錢的 , 所以我同事的經濟能力也無法說賠那麼高, 本來就在想最高就賠20000元就很吃力了, 所以想請問各位懂法律的 大大, 我同事應該要怎麼處理才好呢? 是否老婦人提出的要求都該去達成嗎? 我同事可以要求只看健保嗎? 醫藥費部分可以申請第三責任險或是強制顯理賠嗎? 再請問我同事能先向法院或是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嗎? 謝謝!! 感恩阿 此文章於 2006-01-02 10:23 PM 被 agig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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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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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法律人士,無法提出專業意見,
我提我媽去年的例子給你,情況稍微有點像, 我媽是騎機車,卻沒注意去撞到前方迴轉的貨車,雙方也都算有錯(他迴轉,我媽不注意騎車) 本來是要和解,價錢卻談不攏,他好像只出5萬(還有把保險公司拉進來一起賠), 後來就談不攏,就上法院,結果最後判決出來,判陪約15萬吧(當然對方不會一個人陪,保險公司也一起賠), 後來我就去請教法律界的朋友,這金額是怎麼判的, 他說如不怎麼太大傷害(如殘廢)的話,法院可能會判你自行就醫、補品、交通、未來復健……等,當然這些是有收據還要加上醫生判斷的,然後還要加上精神賠償, 因此我估算了一下, 醫療、補品、交通、復健等約3萬, 精神賠償的算法約前述醫療等費用的3~4倍, 因此就再成總賠償金額15萬了! 我是覺得,如果是你朋友失理的話,上法院可能會賠的更多喔,可能! 一般汽車不是都有第三人責任險嗎?和保險公司談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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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士林
文章: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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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要在每次賠償時都與對方協議談和解,如果對方不答應和解,就上調解委員會,調解破裂後,再進行法院的程序,如果你有買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保險公司會幫你處理這部分的問題,如果沒有,至少也有強制險,可以賠償醫療費用實支實付的部分,因為我在產險公司工作,這種沒報警的受傷案件反而比較難處理,建議你不論現在進度如何,當事情已經發展到賠償不攏的情形,都向警方備個案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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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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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之前的紅包可是為民事上的和解 基本上對方如果想撈錢 究要慢慢橋 要錢可以 提出證明 不然就訴訟八 這種事情最好委託律師拉 不然會影響工作 過失傷害對方要舉證 當時如果沒有 報警 那 件訂納編教虎爛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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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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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是學校沒教標點符號魔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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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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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公司車應會有保險(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建議您有保的話要趕快向保險公司報出險,然後由保險公司理賠出面協調,建議您同事在這期間常去探望她,表示關心。
2.向當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再上法院,對方假如真的要求太過份的話,上法院對你同事不一定不利。 3.看病的收據要保存好,強制險理賠扣除社會保險(ex:健保)後的合理的急救費用、接送費用、診療費用。 看來對方明顯是想撈一票,手臂被一台車子輕微擦撞到就賠償了100多萬?小弟這邊從沒有這種例子,單純手臂骨折都鮮少理賠到100萬以上,她朋友是被郭台銘撞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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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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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的很抱歉, 造成大家閱讀的困擾, 小弟已經加上標點符號了. 其實那位老婦人,在那個地方的風評不是很好, 蠻多住戶都對我們說她蠻盧的. 而且她說屁股痛那一天, 她還說她已經痛到不能走路了, 還邊說邊哭結果給她5000元醫藥費 , 她馬上就不哭了. 之後我同事就先離開了. 後來鄰長告訴我們, 在我同事一離開後, 她已經可以自己起來去上廁所了. 現金還真的那麼好用錢到病除, 比藥到病除還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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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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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毫洨吧! 感覺像是提醒你他要獅子大開口的預告. 我手臂被車子壓過(沒斷骨,肌肉腫了一個多星期),扣掉修車和醫藥費外(約6000多), 也才跟對方拿個6000(對方保險公司還想跟我殺價到整數),這樣豈不虧大了..... ![]() 此文章於 2006-01-02 11:17 PM 被 darksnow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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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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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一起她哭窮呀..
不然怎麼辦... 問看看律師吧, 我是覺的... 如果都已經帶去醫院驗,也都沒驗出什麼東西, 應該就不用理了,請醫院開張證明, 講難聽一點.... 真的有撞到嗎? 搞不好只是她看到車子近身..自己跌坐地上.. 然後備案要講清楚,撞到就撞到, 後續帶去醫院檢查也做了, 這樣如果對方真的要 GGYY.. 你們也不會真的被"吃人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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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06-01-02 11:32 PM 被 EAC2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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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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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是聽到這句話我同事才會覺得無法與她私下和解, 雖然她沒硬把這兩件事牽在一起, 但聽也知道是不只要20000元, 也直接問過她要賠多少 她也不說, 最後才再說她朋友的事. 我同事本來想說要負擔所有醫藥費, 但是她又要去看中醫診所且都看自費的, 也不知道要看多久, 如果3個月追蹤期每天都去看中醫的話, 連交通費用就要5萬多元了, 又如果3個月之後她還是覺得不舒服要求在看的話, 我同事絕對會負擔不起的, 現在想用2萬元一次賠償她又不答應, 問她要多少她也不說, 只說她朋友手臂被車擦撞賠了100多萬, 實在不知道要怎麼處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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