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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楓葉與霜晶的華爾滋
文章: 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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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靜瑩 不告陳威陶了
【聯合新聞網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藝人王靜瑩(新聞、網站)委託律師黃珊珊撤回對丈夫陳威陶的傷害告訴案,黃珊珊上午指出,王靜瑩的想法很單純,「她不想讓小孩的父親揹上一條前科」。台北地檢署已收到訴狀,近日內就會對陳威陶作成不起訴處分。 黃珊珊說,王靜瑩被打時很氣憤,又有傳言指她說謊,所以才控告陳威陶傷害,現在司法證明她沒說謊,她的氣也消了,更重要的是她不願意讓「小蝦米」的爸爸變成前科犯,所以撤回告訴,「王靜瑩沒有想要把陳威陶逼上絕路,她在意的是如何安心過生活。」 對於又告又撤,是否在玩訴訟遊戲?黃珊珊表示,法律設計本來就有撤回的制度,王靜瑩聲請家暴保護令,已經台北地院家事法庭裁准,所以不管陳威陶承不承認毆打妻子,法院的裁定等於確認陳威陶有傷人的事實。 台北地檢署本月9日傳訊王靜瑩、陳威陶,王沒有出庭。根據檢方偵查步驟,傳訊王靜瑩到案與陳陶對質,並指述她如何被打,勢所難免,王靜瑩不與陳威陶在偵查庭「碰面」,案件難結,本月10日台北地院裁准保護令,王靜瑩隨即撤回告訴,相關作法顯示她仍然極不願看到陳威陶。 ========= 不知道這種所謂的原諒還是自我想像是不是對的!只是結局每每變成雷聲大雨點小,不知道會不會給後來的家暴加害人一種逃脫的啟示。 我認為該告到底,小孩,或許現在不懂,以後會瞭解當時是怎麼回事。藉口!不過是一種藉口,檯面下也許已經打點好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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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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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接下來幾天又是這單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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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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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萬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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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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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生都是很心軟的,不然就不會常有被打了,去告,告完了又回去,回去又被打了
=.=....女人心海底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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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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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
我猜是私下和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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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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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冤孽~真是段孽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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