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高打狗熊
文章: 300
|
迷姦學妹 代價一四○萬元
曾薏蘋/台北報導何姓男子迷姦大學學妹,刑事罪部分雖然無罪確定,民事求償部分從地院到高院,遭法院一路判賠。台灣高等法院認為,被害者案發之前雖有男友,但仍是處女,且評估出罹患「重度憂鬱」,已造成無法抹滅的傷痛,判何姓男子需賠償一百四十萬元精神撫慰金。
何姓男子是被害人大學時經濟系學長,以乾兄妹相稱有六、七年之久,九十年間,何姓男子到被害者家修電腦,趁對方不注意時,在飲料下藥,迷姦學妹。刑事罪部分,何姓男子經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判決無罪確定,但民事部分,一審判需賠被害人三百多萬元,何姓男子不服,堅稱當時是兩廂情願。 高院認為,被害人個性保守、單純,案發後罹患重度憂鬱,需服抗憂鬱藥物,並持續心理治療,何姓男子侵害行為,恐將導致被害人留下難以抹滅的傷痛,判何姓男子需賠償一百四十萬元精神撫慰金。 又一個好人出走了..... ![]() 應該說是去死去死團 ![]()
__________________
猜猜看第一張圖是在高雄的哪棟大樓裡 ![]() ![]() 第二張應該不用猜了吧
此文章於 2005-08-18 09:23 AM 被 NEVERENDnew 編輯.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26
|
好人…你有沒有說錯呀
那叫畜牲 好人不會做傷害人的人才有資格叫好人 此文章於 2005-08-18 09:33 AM 被 ElvisTu 編輯.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35
|
唉~~~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像這類的案件層出不窮,像這樣的人實在是令人唾棄!>"<
__________________
∼鑄劍一生贈知己 逍遙一生而忘齡∼ 此文章於 2005-08-18 09:34 AM 被 Ashrey20 編輯.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97
|
引用:
等一下!根據報導他好像並沒有成為入冪之賓喲… 而且這種做法不止濫而已,窮斯濫的∞值!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個人專屬咖啡廳
文章: 152
|
好人想轉壞人轉得太激烈變爛人?
|
|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1
|
何姓男子經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判決無罪確定?
軍法官到底在想什麼?案例宣導都是假的嗎?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06
|
誰能告訴我一下~為什麼是軍事法院判決?是因為畢業後入伍了嗎?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531
|
引用:
......這種人連壞人都稱不上....好人~不可能吧 我想去死去照團也不會收這種敗類吧 不過~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是怎樣~迷姦算無罪? 這是要給軍中的阿兵哥做示範嗎?宣導他們迷姦無罪?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