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夏日街
文章: 98
|
破案了
新竹國二女生**殺案破案
少年犯行竊起色心犯案 【單家駿/綜合報導】 震驚全國的新竹縣國二女生疑遭姦殺案,今天傍晚破案,警方今天傍晚逮捕一名年約18歲的劉姓少年,劉嫌並已坦承涉案,並稱是在案發當日潛入被害人家中意圖行竊時,發現被害女生獨處,一時色心大起因而鑄下大錯。 據了解,負責偵辦的刑事局人員是根據現場採集的****,在清查附近可疑份子後,鎖定了劉姓少年,並在取得劉嫌的牙刷比對DNA之後,於今天下午確定是劉嫌犯案後,警方於傍晚逮捕了劉嫌,劉嫌坦承犯案。年約18歲的劉嫌是中輟生,沒有工作,鎮日遊手好閒,劉嫌是否涉及其他的竊案,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這起**殺案是於21日發生,新竹縣新豐鄉一名15歲的國中二年級女學生,21日傍晚被家人發現陳屍在家中二樓地板,全身赤裸,疑遭姦殺。警方研判歹徒1到2人,從民宅後門潛入行竊,撞見女學生起***念,下毒手勒斃。 死者陳屍的二樓地板上都是水,後陽台洗手台的水龍頭未關緊,水還在流,死者頭部右前額有瘀傷,眉毛上有兩道抓痕,頸部有明顯勒痕,下體曾被水沖洗及留下糞便的脫肛現象。警方研判歹徒在犯案殺人後,用水清理現場,意圖毀滅犯罪跡證。 鄰居表示,中午12點多,在死者家二樓的後陽台,他看到一名年輕男子,身高大概約170公分,以為是死者的哥哥還是同學,因此未仔細留意,沒想到是鄰居家出事。 警方當時初步研判,歹徒犯罪時間在上午10時到中午12時之間,從被害人民宅的後門潛入,撞見女學生後起***念,一面性侵害,一面用手勒住被害人的頸部,待被害人死亡後用水清洗現場,毀滅犯罪跡證,再從後門離去,至於實際的犯案過程,警方尚未對外正式宣佈。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樹欲靜而風不止,余欲花而錢不在
文章: 4,256
|
禽獸不如!!槍斃算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您的住址: 哈不拉多星球
文章: 33
|
非人哉!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26
|
這種人不需要人權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Iraq
文章: 286
|
槍斃太便宜他了
要坐電椅!
__________________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73
|
這還是人嗎? 這種人最好的逞罰就是被車撞斷下半身....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chum bucket
文章: 560
|
引用:
其實火烤真的不錯....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0 您的住址: Keelung Taiwan
文章: 287
|
抓到啦...真是太好了...說真的我覺得所有的強姦犯都槍斃算了...
不過這新聞也讓我想到另一則新聞... 遭殺害少女托夢 「兇手兩人是同學」【TVBS新聞 】 新竹新豐鄉國二少女遭性侵殺害命案,檢警都全力尋找兇手,不過少女的媽媽今天透漏,女兒曾經 托夢給媽媽的朋友,表示兇手有兩個人,其中一個姓陳,而且是同學,和警方猜測的兇手人數和可 能是熟人所為,不謀而合。 少女家中擺設靈堂,家人正為她摺紙蓮花,希望她走得順順利利,不過遭人性侵殺害的少女似乎有 話想說,因此藉著托夢,告訴親人兇手在哪。 巧合的是,警方也鎖定犯案兇手有一到三個人,並且可能是熟人所為。死者媽媽:「有兩個人 夢到。」記者:「夢到什麼?」死者媽媽:「有跟他講姓陳啦,名字沒講清楚,可是她當時很冷, 另外一個也是,跟她講是兩個男生,是同學,一年級同學啦。」 女兒慘死,媽媽痛苦萬分,不知道是不是太想女兒,還是過度傷心,還曾聽到女兒哭,不斷叫她。 死者媽媽:「昨天晚上不知道是不是精神恍惚,還是怎麼樣了,就感覺樓梯口那邊有叫媽媽,媽媽 兩聲。」 怪事接案連三,似乎表示死者死不瞑目,盼望兇手盡快繩之以法,鄰居也議論紛紛。這樁性侵殺人 案加上靈異傳聞,讓淳樸的新豐鄉蒙上陰影。 警方根據家屬提供線索,清查少女同學是不是有可疑姓陳男同學涉案 不過,由於死者身邊以及附近 發現來路不明的內衣褲,也朝性變態清查,另外飆車族,喀藥族也在偵辦對象之列,兇手一天沒抓 到,死者也難安息。 結果呢??那個國二女生學校所有姓陳的同學應該都鬆了一口氣吧... 這也說明了不是每次托夢都很準的...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
大概關個幾年又出來了,不都是這樣子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292
|
犯人好像未滿18歲,未成年應該不會判死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