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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Red face 只想吃案的警察?!

我家隔壁的太太,前陣子下午垃圾車來時他也出去倒垃圾,
結果出門幾步就被騎機車歹徒搶脖子上的金項鍊,
慌張之餘記下車牌然後去派出所報案.
雖然記下車牌但最後一個字沒把握.可是我們的"大人"
千方百計不讓她報案,"大人"講了半天意思就是--被搶的又不是
只有你一人,損失不大就算了吧.
我鄰居很生氣,找了人直接去分局找分局長"嗆聲",結果不出3天
人就抓到了.
我覺得很奇怪,車牌一個字沒把握頂多過濾10輛車就好了,有那麼難嗎?
合理的解釋是警察怕那台是贓車,破不了案績效(破案率)又要下降了.
我們的警察小案不想辦,大案辦不了,那麼要辦怎麼樣的案件才適合呢?

還有一些真實案例,下次再分享了.

p.s 搶劫的歹徒後來判了一年,最近出獄了(不滿一年),我鄰居很擔心
他會來報復
     
      
舊 2004-08-03, 07:49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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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離線中  
iforu
New Member
 
ifor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台灣南投
文章: 2
Angry

這樣才判一年阿~~~
難怪現在社會治安這麼差~~~
之前內政部長還說要犯罪0成長~~
真不知道在想什麼阿~~大官們~~~
 
__________________
冰冷的黑咖啡,黑的像死亡,苦的像人生~~
舊 2004-08-03, 07:56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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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oru離線中  
Power Member
 
Nokia122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北部
文章: 660
我有個女生朋友也是
因為在門市工作 有天被一個客戶看上
那男的是竹聯幫 我朋友不給他追
對方說" 不給把 要妳死" 於是就一直找人擾她
我朋友去警局報案 警察說
"事情還沒發生 我沒有辦法處理"
好一個人民保母
舊 2004-08-03, 08:00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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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kia1220離線中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86
遇到這種問題 請找當地政府 政風室
舊 2004-08-03, 08:08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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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離線中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碎石堆緩衝區
文章: 1,807
引用:
作者Nokia1220
我有個女生朋友也是
因為在門市工作 有天被一個客戶看上
那男的是竹聯幫 我朋友不給他追
對方說" 不給把 要妳死" 於是就一直找人擾她
我朋友去警局報案 警察說
"事情還沒發生 我沒有辦法處理"
好一個人民保母


這已經算是恐嚇了還沒辦法處理 ?
__________________
「優雅に舞う」~カワサキゼファー~
舊 2004-08-03, 08:13 PM #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Zephyr離線中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文章: 957
好像一定要事情發生了
警察才會收理
等發生了,看你要怎樣處理
當然要防範了
舊 2004-08-03, 08:15 PM #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angbsd離線中  
Master Member
 
shiuitsa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水濂洞
文章: 1,681
警察就這麼混啊,遇到大官親人被搶才會發揮績效...一大堆人罵警察不是沒道理的,貪污 只會領錢的警察多的是~都警都很敬業就不會一堆人叫罵了~以前人家都說:臭警察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04-08-03 08:24 PM 被 shiuitsao 編輯.
舊 2004-08-03, 08:20 PM #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hiuitsao離線中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58
警察績效制真是一個很白吃的制度
真正為人民著想的好警察,績效應該反而很爛.....
舊 2004-08-04, 09:58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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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juro離線中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iforu
這樣才判一年阿~~~
難怪現在社會治安這麼差~~~
之前內政部長還說要犯罪0成長~~
真不知道在想什麼阿~~大官們~~~


第 325 條 (普通搶奪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
以下
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如果對方沒有其他犯罪,一年來講也不算短了。
舊 2004-08-04, 10:12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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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Advance Member
 
JasonCTW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永和新店
文章: 375
我是覺得很奇怪很久以前搶劫不都判七年以上嗎?

因為我有個親友在很久以前未滿18歲與朋友三台機車
在鄉間(台3線)騎車遊玩與一轎車發生輕微擦撞
轎車肇事逃逸他們追上去攔住在橋賠償事宜時
轎車駕駛打電話報警硬凹他們搶劫
鬧上法院後一審居然判七年原因是"結夥搶劫"
原應判無期因為未滿18才改七年上訴二審又變無罪
至於其中原因錯綜複雜只是我親友無法律觀念又捨不得請律師
二審砸大錢下去才有如此結果

現在的搶劫怎都看到判個一兩年關一半就假釋出來
這種累犯犯行確定的為何都不讓他直接"與社會隔絕"
__________________
Jason Chen @ Taiwan
嘟嘟....你慢走 2006/1/12 中午

此文章於 2004-08-04 10:52 AM 被 JasonCTW 編輯.
舊 2004-08-04, 10:20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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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CTW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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