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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市有點東又不是很東的文教區
文章: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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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女疑遭下藥性侵輕生亡 父私刑釀1死1重傷!遭判5年10月定讞
這個情況下,找警察大概也解決不了什麼。所以只好自行私刑處置。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220/2911973.htm 愛女疑遭下藥性侵輕生亡 父私刑釀1死1重傷!遭判5年10月定讞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台中市林姓男子,懷疑女兒遭王姓、莊姓2名男子下藥性侵,女兒因此輕生,林男找了幾名朋友對2人私刑正義,綁走2人虐打,最後王男遭虐死、莊男重傷。林男一審遭判刑12年4月,二審改判6年10月。案經撤銷發回後,更一審改判刑5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0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現年57歲的林男,女兒在2017年11月間服藥輕生、不治身亡,林男經過了解後,查出綽號「咖啡」的王男夥同不知名男子,疑似對女兒下藥性侵,更拍攝下侵犯過程。悲憤的林男2019年6月間,告知曾姓友人,友人就與林男計畫,要對疑似犯下性侵案件的王男等人私刑。 當年7月間,林男一夥人跟蹤王男,在台中市南屯區某汽車旅館內,找到王男。經過逼問後,王男供出主謀為綽號「小天」的莊姓男子;一夥人還押著王男回到王男家中,逼他寫下自白書並向自己的父母下跪道歉。 又隔了一個月,一夥人約出莊男,並將莊男押到彰化某三合院內,聯絡王男前來對質。林男等人陸續以熱熔膠條、棍棒、電擊棒,加以毆打王男、莊男,結果王男因為被長時間凌虐,引發橫紋肌溶解症、大範圍皮下組織及肌肉出血、呼吸道嗆入胃內容物,終於死亡。眾人發現王男死亡後,開車將他載往醫院丟包,另外也將身受重傷的莊男丟到另一處醫院。 王男不治身亡,經過解剖,發現他全身有119處棍棒傷、7處電擊傷。至於莊男也因被虐, 出現雙上肢肌肉損傷併發腔室症候群、全身瘀挫傷、縱膈及皮下氣腫、橫紋肌溶解症、急性腎衰竭及肝發炎等傷害,經過急救後撿回一命。檢警循線逮捕施暴的林男等人,並對林男等3人依照「傷害致死等罪」提起公訴。 林男一審遭重判12年4月、二審改判6年10月,案件上訴最高法院,經撤銷發回後,因林男以424萬元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一審改將他判刑5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20日駁回上訴定讞。至於其餘傷害人的被告,則分別遭判刑5年2月、4年2月,已經先行定讞。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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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小國小民,但我們是好國好民」-----鄭南榕 現役活動裝備: Nikon D750 Lens 85 1.8D + Tamron 16-300 VC + 50 1.8D + 24 2.8D + 70-300 VR + 28-50。 噗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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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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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林男以424萬元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一審改將他判刑5年10月。"
這是在嘲笑台灣的法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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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viper in w-0-t
文章: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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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就是這樣無法保護好人
所以受害者只能自己動用私法解決垃圾 心理上同情這個父親和那個被性侵的女兒 但也是為民除害 避免其他女生受到下藥性侵傷害 那個放火燒8人死的 也是無期徒刑 還有36個死刑犯 也不作為 此文章於 2025-02-20 05:26 PM 被 終極密碼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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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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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保護懷孕妻子壓制小偷導致小偷死的
一樣不能免罪 連自己家裡正當防衛都不能的地方 還能期待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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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18 您的住址: 台中市
文章: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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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還有那個不戴口罩刺死店員的人渣 經過那些偉大的吠死大法官釋憲後, 高院更一審改判無期後等於逃過死刑了 吠死跟人犬又可以開香檳慶祝保住一條人渣的命.. ![]() 哪天[重案對決]的情節在台灣上演也不會意外.. 此文章於 2025-02-20 05:41 PM 被 CPAP 三代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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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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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藥侵害的 輕生有發現
那萬一有沒發現的呢. 得逞過的難道不會再犯? 台灣司法太輕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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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ff-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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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8 您的住址: 釷星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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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7月間
>>又隔了一個月 如果他一次搞定搞不好不會被重判呢.... 直接一刀弊命的話,搞不好法官還不會判那麼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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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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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者已經付出生命的代價, 對於被害者父親來說是無價之寶, 所以我不會譴責被害者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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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1,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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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才判沒幾年
我建議那些哭哭啼啼跑法院好幾年的受害者家屬 要嘛自己去親手解決問題 不然就是花錢請人去解決問題 哭哭啼啼根本解決不了問題不是嗎? 我也曾設想如果遇到鄭捷那種如何自保? 防衛過當被告上法院 我一定請辯護律師或者法官親自示範如何不防衛過當 我來扮演持刀兇手,你各位都空手來親自示範如何防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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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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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的發展, 有種被害者的生命, 是被別人拿來做功德的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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