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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葉子的故鄉
文章: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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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高中生當小蛇頭! 為賺36萬賣2同學
好扯!為了錢,一起長大的同學也可出賣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19002287-260402 林男向警方供稱,是透過手機通訊軟體認識一名綽號「阿文 」男子,對方稱在柬埔寨工作,需要工作人員,希望他能協助仲介台灣人到柬埔寨工作,每介紹一人可賺仲介費用6000美金。他便介紹陳姓同學2人前往,但2名同學到柬埔寨後,對方也未匯給他仲介費用,自己則未隨同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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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近三月,往事恨悠悠... 此文章於 2022-08-21 10:58 AM 被 Kis`s208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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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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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萬拿去買買3C或機車,一下子就沒了。
人緣不好的或是同學但凡正常一點的,只能買幾個,這錢其實不好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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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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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 心裡偏差了呀, 現在這社會.心裡偏差的很明顯越來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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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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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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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介紹費一個人頭就有6k美,這過去沒被扒皮賣器官怎麼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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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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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就笑貧不笑娼
不擇手段,只看結果然後還有人會吹捧和幫忙解釋 有些人說這些都投機,都是去幹詐騙 卻沒想到搞出這種社會就公眾人物帶頭 現在就社會風氣很差,道德淪喪 此文章於 2022-08-21 12:09 PM 被 cys07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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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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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長輩遺產,有血緣關係的兄弟姊妹都可以大打出手法院相見,
一起長大的同學情誼可以值多少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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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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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騙去的人死亡的話,以殺人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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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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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目前"是偏重對加害人的人權保障、可教化,巴不得再減輕刑責,法條加重刑責那是要慎重再三、再慎重四五六九....., 詐騙集團欸,沆瀣一氣,想太多。 此文章於 2022-08-21 01:04 PM 被 PC.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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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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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d0080177 台灣有人口販運防制法 但我細看罰責.....發現漏洞一堆..... 34條 意圖營利,招募、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未滿十八歲之人,摘取其器官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招募未成年摘器官有罪...應該說整個產業鍊的工作者都有罪 但是...如果被害者是成年人....幫助犯就沒在罰則中..... 只處罰主犯,直接犯(當地控制被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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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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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教改遺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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