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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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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OdvFf-z_o&chdtv
=============================================== 大陸文章: https://3g.163.com/dy/article/H6H4V...ml?spss=sps_sem https://money.gucheng.com/202205/4193201.shtml http://m.guilinlife.com/news/article/docid/478-515851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https://www.jfdaily.com/news/detail?id=481409 ================================== 這樣感覺起來 台灣比較完善一點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iling/oPzBQAR 3103 誰是遺產繼承人?其繼承的順序如何規定? 更新日期:109-03-09 依照民法的規定,配偶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除了配偶以外,遺產依下列順序繼承: 1.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養子女及代位繼承的孫子女等)。 2.父母 3.兄弟姊妹 4.祖父母 上面所說第1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配偶需與上面所說的各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如果沒有各順序繼承人時,配偶才能單獨繼承。 (民法第1138條、第1140條) ================================= 不過說真的 不知道 大陸有沒有像台灣一樣有扣除額 目前好像大陸還沒抽遺產稅??如果大陸抽遺產稅 他們政府一定很爽(藝人逃漏稅 就抓了??) 如果有價值的好區域的房地產有100間套房 或10棟房子過世的人應該會繳不少把???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00-260409?chdt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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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20 您的住址: 天龍國蛋殼區
文章: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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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需要所有人都同意嗎,要公證人簽證嗎?
還是看遺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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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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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案例在台灣也繼承不到呀,姑叔舅姨死掉,你也繼承不到
你死掉,你的姑叔舅姨也繼承不到,除非有寫遺囑變指定繼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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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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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是斷鏈的狀況下 是否有親屬關係 就算超過三等親 也可以繼承 在這案例裡 如果不給繼承 那麼是否可以討回幫忙繳納的房貸 屬於生前借貸關係 而非單純贈與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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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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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三等親都有繼承權,有資格繼承除了配偶以外的就是那四種人,其他人都沒資格繼承 無緣無故幫繳房貸,這叫做贈與,在遺產繼承也沒有要歸還贈與這件事 最多是控告區公所不當得利返還,看法官要不要判還你,但是我覺得輸面居多 此文章於 2022-05-07 05:56 PM 被 gdrgd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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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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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是說斷鏈的狀態阿 不是說每個邊邊角角的親戚都可以出來分一杯 只是已經沒人的狀態下 還有個細微的親屬在 是否有可分 因為這樣在中國有個俗稱叫作吃絕戶 在文革時代常見 我是不知道台灣現行法令下是不是這樣 要問看看法律相關人士啦 至於房貸那塊 就只能聲稱是借貸 然後想辦法打官司囉 居委會代管這種真的很難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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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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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看不懂你前面在敘述啥,中華民國法律寫得很清楚只有四類人有資格繼承 另外,人死了幫他還房貸,怎麼可能是借貸,死人不能借貸 台灣沒人繼承就是歸地方政府,這沒甚麼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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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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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成了冤大頭,那些幫忙繳的貸款都打水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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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21
文章: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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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完全沒資格 這故事就真的讓人鼻酸了 白繳的貸款 要告地方政府不作為以及銀行只顧著收錢 因為人死後如果沒有四類人接手 應該是地方政府社會服務體系接手 要關閉各類帳號如社保等 停止身分證後 金融體系應該是馬上會得到資料 諸如此類 這當事人真的可憐 光是律師費可能就比房子本體貴了 PS 剛剛追了下報導 房貸部門會拍賣 然後退回死亡後的貸款代繳數字七萬五 算是還好啦 只能說 繼承法規這條跟民間認為得有點差別 我還真碰過大陸鄉下壯年男子過世 留下孤兒寡母 上無尊輩 旁無兄妹 女方沒有家人 然後村委會就跳出來要收地的 此文章於 2022-05-07 07:31 PM 被 TACOCIT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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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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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會退回繳的貸款那還無所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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