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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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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被騙1600萬 屋主控代書買家聯手搞詐
【哭哭片】賣房被騙1600萬 屋主控代書買家聯手搞詐
161148出版時間:2018/05/13 17:50 (更新:內容、律師建議、網友說法) 新北市一名男子,今年年初於網路上傳遞賣屋訊息,沒多久一男聯繫多次前往看屋,最後雙方以2010萬元議價成交。怎知,買方找來熟識代書辦理買賣簽約,過程未簽下履約保證,買方直接將房屋所有權狀交給代書辦理過戶,事後儘管買方匯款400萬元頭款,但至此開始藉故拖延避不見面,最後連尾款1600萬都沒拿到,房子反被設定質押向民間借款1800萬,賣方氣得怒告買方與代書三人,涉及聯手詐騙買屋。對此,律師廖芳萱呼籲,被害人應立即提告以維護權益,而遭指控的代書《蘋果》截稿前仍未回應。 被害莊男指控,今年1月初,他在房屋交易網站PO文,以2200萬價格要出售舊房。不到一個禮拜,一名邱姓子男便與他聯繫,期間還陸續到場看屋兩次,最後雙方議定以2010萬元成交。 簽約前,邱男表明要找認識的一位沈姓代書代辦簽約事宜,莊男不疑有他允肯。不料,雙方簽約當天,邱男卻臉帶愁容苦求莊男「我身上還有貸款,若向銀行申貸可能無法通過」要求以家人陳男名義簽約購屋,這樣才能順利申辦貸款,還要求延至4月底交屋付尾款1600萬。 莊男雖當場提出質疑,並要求簽訂履約保證,但卻被沈姓代書四兩撥千金撫勸「這種狀況很常見」、「履約保證是保障買家權益,對賣家沒有任何影響,無需簽訂」,莊男雖心存疑慮,但因見邱男簽下本票做為保證,當下只好與陳男簽下房屋買賣契約。 莊男說,簽約當天邱男立即付了10萬元現金,翌日,再匯200萬簽約款,2月5日再付200萬完稅款,莊男依約給付印鑑及所有權狀給代書幫邱男過戶。沒想到,上月20日,莊男打電話要邱男付清尾款1600萬卻聯繫不上。經詢問沈姓代書,這才知邱男已向民間貸款公司質押設定借了1800萬失去蹤影。 沒想到,之後竟有一名洪姓男子致電受害莊男說,他是邱的朋友,因邱男重病家中有變故,無法依約付款及出面處理,願代邱男居中協調、儘早付款,但直到上月30日付款期限截止,仍未收到邱男1600萬元尾款。 莊男本月2日親自到沈姓代書在北市大同區任職的事務所,準備取回邱男簽付的本票,卻驚見洪男穿著該代書事務所員工襯衫坐在事務所裡面,經詢問沈代書卻反稱,交款拖延是屬財務糾紛,為避免影響邱男權益,無法交付本票,要莊男自行提告,甚至還爆出邱男已向某民間借貸公司,將房子設定質押借款1800萬。 這讓莊男十分氣憤控訴,事發後邱男像人間蒸發完全聯繫不上,而陳男則僅在簽約時碰過一面,之後就�**竷憎ㄐC他說,原將舊房出售,寄望能還掉貸款購買的新房房貸,不料,卻疑似陷入詐騙陷阱,現在的他,不但舊屋遭騙尾款沒收到,每月還得繳交貸款,面對巨額壓力讓他擔心,新房可能因繳不出貸款遭銀行收回,氣的到警局報案控告邱男、陳男、沈姓代書聯合涉及詐欺。 對此律師廖芳萱表示,買家邱姓男子已涉及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依法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廖芳萱呼籲,被害人遇到此種狀況時應立即報警提告,切勿與對方再做協商,以免演變成財務糾紛無法提告詐欺。 另,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建議,買賣雙方一定要簽訂履約保證帳戶,簽約後買方所申請貸款匯入專戶,而賣方則須在交屋完成後,才能取得專戶內款項。如此確保賣方可以拿到尾款,買方也不須擔心賣方耍賴不交屋。 《蘋果》日前前往沈姓代書執業的事務所詢問回應,但事務所一位許姓法務出面表示:「沈代書不在所內,目前連繫不上。」要求記者留下電話,再請沈代書回電,但截至《蘋果》截稿前,不但未接獲沈姓代書來電回應,致電沈姓代書也都未接直轉語音留言。 有網友看了《蘋果》報導留言揶揄,台灣真的是不適合居住...太亂了...到處都是詐騙、毒品,果然是詐騙王國「台灣」。還有網友直指台灣法律對詐騙犯太過仁慈,台灣法律就是這麼輕,還暗諷台灣是詐騙的天堂∼萬歲。 也有網友直指,代書不只是共犯,可能還是主謀,要當事人要一併提告才對。也有網友說, 說什麼履約保證是在保障買方不是保障賣方,聽他在放屁,要賣方盡量找有品牌正派的房仲業者!(突發中心黃子騰、曾伯愷/新北報導) --------------------- 連國家考試的地政士 都沒辦法幫賣屋者把關 台灣法律應該有很大的問題 詐欺罪刑責太輕 也該修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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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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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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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誤會了,地政士並不是無法把關,而是共犯
而且坦白說,屋主認為要簽履約保證,不過才萬分之四的履約保證費用而已 但被代書兩三句話就說到放棄了,怪誰? 自己的權益自己不好好保護... 被騙的不是無知,就是貪心,自己要負擔一半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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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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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一半的責任也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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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viper in w-0-t
文章: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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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屋比較保險的方法
還是委託給知名大型房仲賣 該繳的仲介費用 不能省 自己上網賣 風險很大 這個就是遇到詐騙集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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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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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實務上還是有透過仲介仍然被騙 因為房仲店長也參與其中聯合詐騙 ![]() 今年有上新聞 詐騙不成反被吃200萬案例 可以參考這個影片 [youtube]yY01JpRxKtk[/youtube] 雖然聽當事人說話還蠻累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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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viper in w-0-t
文章: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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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仔細看完1小時的影片 還去看8/27的影片 真的很詫異 買方付1成就可以將賣方房子過戶 幾千萬房屋買賣真的要非常小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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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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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對這個案子研究了一番,只能說這個集團很厲害 看準一般賣家都想省代書費 也不太會逐字斟酌合約裡每一個字.... 只要你一個不小心簽了這個約就等於完了 房子賣給對方,他只要把稅繳清就可以過戶,等於只花10%就買到你的房子 萬一你發現有詭索性不賣了他反過來可以跟你要求違約費 假如他還把房子拿去貸款,人跑了,貸款還是你要還 整個詐騙設計得非常完美,他怎麼樣都賺,也難怪他專找沒有貸款的賣家... 頭殼這麼好不用在正途上.... 現在政府單位才要介入可能有點太晚了...受害人肯定還是一拖拉庫 此文章於 2018-09-02 11:37 PM 被 古得拉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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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viper in w-0-t
文章: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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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政府司法檢調單位要快點行動吧 看完全能事務所影片 他們還敢用電話連線對質 這集團應該人還在台灣 拜託司法檢調警察動一下 好幾億不是幾百塊阿 此文章於 2018-09-03 12:13 AM 被 終極密碼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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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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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房被騙1600萬 屋主控代書買家聯手搞詐
引用:
真的是連環套路 說真的政府介入也沒用 政府也是占第三方立場 要討回公道難喔 搞到來 這詐騙集團買方 也沒刑責 案件都變成民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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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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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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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那豬隊友和審代書的案子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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