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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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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那天,接到了警察打來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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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前頭。 去年神劍闖江湖的作者和月被起訴的事件這幾天算是有個結果了, 然後過年前還有個台灣警方與FBI合作逮捕的新聞, 兩件事的共通點都是持有/散佈兒童色情影片, 有鑑於最近這類的新聞有變多的趨勢,將前陣別處發表的幾篇關於朋友故事的文章, 整理後再發表一次,以此警替大家別觸犯相關的法律。 ========================================================== 事情的開始是這樣的... 某天我與K君買了滷味與飲料回房間當晚餐, 邊吃邊聊著動漫的話題(我與K君都算宅吧), 聊到一半時K君想起甚麼後沉默了一會,然後才開口說道。 "那個... S。如果你還有在用eMule,就早點收了吧..." 怎麼著?突然冒出這個話題?我腦海裡滿是疑問。 聯想起前段時間在討論區看到的故事,半開玩笑的詢問K君, 沒想到卻得到了肯定的回覆。 "恩... 我前幾天接到警察的電話了" 一時間稍微地被嚇到,我想著K君既然開了這話題, 應該沒有在避諱討論這件事,也就向K詢問了情況。 當然,只問了大致的發生的事,細節部分就沒有追問太多。 原來,在兩週前K君正忙著工作時接到了通電話, 電話中對方自稱是警察,詢問K君是不是有在用eMule下載***, 說是有查到下載的片中有未成年影像,想找時間與K君確認。 恩,所以就直接跟對方碰面了嗎? "哪有,還在上班呢,哪有可能就這樣離開。" "我問他能不能等到下班後,對方說可以。" "還跟我確認附近有沒有派出所,甚至說可以開車接我過去。" 恩,有車來接?不會是詐騙吧? "我也希望其實是詐騙阿... 總之我回說夠近可以下班直接過去" "到派出所外與對方碰面後,是由他帶我進去的,還跟裡面的警察打了聲招呼。" "我想詐騙集團應該沒有自己往警察局鑽的笨蛋。" 後續的部分K君就沒有談的太詳細了, 只大概知道警察問了IP、問了某個特定時間是不是在用電腦, 拿了張圖說是影片內容問有沒有看過,最後將筆錄結果印出讓K君簽名。 "出派出所後才發現已過了一小時," "警察... 算是有說些安慰的話吧," "說是這沒甚麼太需要緊張的,A的男的都會看,只是不小心碰了會出問題的影片之類的" "也不是刻意要做這件事的,不會有太嚴重的處罰之類... barabara的" "只不過提了一句,說是幾個星期後檢察官會通知詢問的,讓人完全安心不下來。" 恩,聽你這麼說我開始緊張了,我不確定會不會有有問題的檔案,回頭趕緊都清一清好了。 "保險點你最近... 乾脆都不要再用eMulec好了。反正最近的新番也都沒再透過eMule找了吧。" 說的也是... 呢,最近幾乎都是在動畫瘋或bilibili上看的動畫, eMule只剩丟著等老動畫的功能,還是停下來算了。 接下來K君開了動畫,這段時間內我與K君沒有再交談, 配著動畫默默地將滷味吃完。 ================================= 距上次K君聊到跟警察喝茶的經驗已過了2個多月。 那天,依然是在K君房間邊看動畫邊聊天, 不知怎麼回想起這件事,依稀記得有提過什麼檢察官會通知問話之類的, 所以對後續的狀況好奇起來,就試探著詢問了K君。 "那件事阿... 就真的有傳票寄來了阿。" 寄到哪裡阿?你租的這裡不方便收信吧?難道是寄到公司收? "不是,網路申請的地址是這裡,所以是往這裡寄..." K君的眉毛肯定皺了一下,因為接下來說道, "不只這裡,連老家都寄了一份..." 說完後嘆了口氣。 阿... 那家裡不就知道了,那超級尷尬的吧。 "尷尬就算了,內容還只有 '兒童性剝削等' 案件,也沒有描述內容。" "搞得我老爸緊張到一收到信就在上班時間打來確認,還得對他解釋eMule與載片子的事..." (註:案件名稱是在徵得K君同意發文後,請K君去拿信件再確認的,應該沒錯誤。) 那... 去找過檢察官了嗎? 狀況怎樣? "按照通知的日期去過法院了。" "... 詢問的過程我就不說了,也不想去回想。" "反正最後的結果是向認錯,檢察官給了緩起訴的處分..." 恩,第一次聽到緩起訴這詞,詢問後K君上網查了資料扔給我。 (註:有關緩起訴請有興趣的人可自行查資料,文章內就不作敘述) "不過緩起訴有件事是網頁上沒有特別寫出來的,檢察官有特別提醒,不然我是完全不知道。" "緩起訴不是有項條件是一年∼三年內不能被起訴任何刑事案件嗎?" "然後這項,酒駕也算在內喔。酒駕是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萬一有酒駕又被抓,緩起訴就飛了? "對。不過我是不擔心這個啦,反正我不喝酒... 更沒車..." 那現在的是? "檢察官是把處分往上送了啦... 我就只是等通知書寄來而已。" "等寄來了再看看要怎麼執行吧。" 這次難道也是寄到你家裡嗎? "不然呢?反正都被知道了,到不如讓父母他們第一時間知道結果,好讓他們安心。" 基本上當天這話題到此就打住了,接下來跟K君聊的都是些動漫,不然就是模型方面的事。 ================================= 時間點在我與K君看完遊戲人生劇場版,在電影院邊吃邊聊(劇情)的時候。 聊到快沒話題時開始關心彼此的近況,順便向K君詢問了整起事件的後續。 "最後阿...最後就開完庭後一個多月吧,收到兩封了通知信。" "確定緩起訴的內容與執行時間,基本就這樣子了。" 兩封通知信?為什麼是兩封? "一封是法院寄來的,內容大致是確認執行緩起訴之類的。" "第二封才是原本地檢署的什麼觀護人室寄來的,裡面有執行內容與時間。" 所以整件事就算結束了嗎? "差不多吧,接著就是到明年(2018)的時限之前,不要酒駕之類被抓去起訴就好。" "這之前還有檢察官要求的事要做啦,不過這部份就慢慢來吧。" 那就祝福K君你平安度過這段時間吧,不要再碰上這種倒楣事了。 "謝啦,你自己對這方面也注意點。" 我從上次知道這件事後,就聽你建議不再用eMule了,說真的也不敢用了。 ========================================================== eMule軟體在使用時不只會下載,也會上傳。 如果內容包含了未成年的影片,就會有觸犯下面法條的問題,請大家多多小心。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兒童或少年為****、猥褻行為之圖畫、照片、影片、影帶、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 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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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台南市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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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是不是如下陳述之質問...
1.百姓到警察派出所報案.要證據才報案.沒證據.百姓是誣告罪.百姓要關監獄3年 2.在派所百姓做筆錄移送法院..警員有移送績效分數 3.百姓案件筆錄送錢給警員及刑偵查員.干擾案件移送.是行賄罪.百姓要關監獄3年 .警員及警官筆錄貪污..要關監獄35年.最重無期徒刑 4.警員不開交通攤販紅單..警官就會處分記申誡...所以幕後作怪的是警官...警官是為了要升官分數....警員根本不想開紅單.. 5.警員為****通攤販紅單績效分數...是為了要升巡佐及調到別的縣市...都需要交通攤販紅單分數.. 6.八大行業的臨檢...幕後作怪的是警官...警官是為了要升官分數及業務貪污.... 7.警官可以根據公務員懲戒法 .強制降調變成警員..強制開除資遣.. 公務員考績丁等免職..就是公務員年底考績評量丁等免職開除.丁等免職開除國家規定沒有一次領之退休金及沒有月領退休金與沒有資遣費 8.最後...要解決交通攤販紅單及臨檢及路檢的問題...就是找到幕後的警官...控制住警官就對了 9.警員有時候會對百姓聲稱.交通攤販紅單及筆錄之貪汙錢..是警官要的.結果是警員詐騙百姓..警官根本不知道.. 10.警官有時候會對百姓聲稱.交通攤販紅單及筆錄之貪汙錢..是警員要的.結果是警官詐騙百姓..警員根本不知道.. 11. 舉凡國家公務員及軍人及警官警員及調查局局員及國安局局員.所舉槍自殺之行為..因不是因公勤務之職務行為.故國家有規定..一毛錢國家都不賠償給付 12.請問是不是要退休的警官警員..在退休前..要大撈一筆貪汙錢..要退休後找不到人..請向廉政署及內政部及總統府及警政署及調查局檢舉..檢舉管道有電子信箱及電話及傳真 注意..根據公務員貪污治罪懲戒條例…如下 1. 舉凡國家公務員及軍人及警官警員及調查局局員及國安局局員.所犯之貪污行為...是瀆職罪及貪污罪...要關監獄最基本刑度25年..又因是公務員軍人身份..需為加重其關監獄刑度1/2…故最基本關監獄刑度為35年…最高關監獄刑度無期徒刑.. 2. 警官及警員案件栽贓殘障人士...如毒品栽贓..軍火栽贓.等等.都一定是警官警員及偵查員判決唯一死刑 警察及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資遣: 一、因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不符本法所定退休規定而須裁減 人員者。 二、現職工作不適任,經調整其他相當工作後,仍未能達到要求標準,或 本機關已無其他工作可以調任者。 三、未符前條第一項規定,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證明身心衰 弱,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四、依其他法規規定應辦理資遣者。 以機要人員任用之公務人員,除因機關裁撤或有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情形 者外,不適用前項規定。 公務人員具有第一項第三款身心衰弱致不堪勝任工作情形,而不願提出中 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醫療證明者,應由服務機關比照前條第二項 規定之程序予以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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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義.白手起家.台灣企業集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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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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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這篇嗎 剛一回家就說被刑警外找 另外這篇 我看不出放時事區的理由,放七八區就好 放這根本不會有人看,上面哪篇好歹也蓋到600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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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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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肯定不是,時間點差很多 選擇時事區是因為這裡限制最少, 想說放七嘴八舌區萬一被當廢文刪了就... (攤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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