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7 
					文章: 6
					
				 | 
				
				用諧音罵人會被告
		
	 真可怕,不知付多少和解    臉書粉絲團「爆料公社」昨天(25日)貼出一張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公布的判 決書,內容是張姓網友在爆料公社留言,黃姓網友竟回覆張「87」、「87=白癡」, 張不滿提告,檢察官認定留言涉公然侮辱,提起公訴;黃只好與張談和解,賠錢了 事,張在法院審理期間才撤告,爆料公社管理員特別提醒臉友「不要隨便罵人87了」。 律師黃仕翰指出,公然侮辱罪一般大多會被判處拘役20天、30天,換算易科罰金就 是2萬、3萬元左右,還會留下刑事紀錄;因此和解金額大約會落在1萬到5萬之間,網 友若因「87」二字,就要賠償上萬元,相當不值得。 黃仕翰表示,本案即使被告只有留「87」二字,並沒有再多留「87=白癡」,仍有 很大機會被起訴;因目前社會普遍認知、網友直覺看到的「87」的理解就是「白癡」, 即使被告再怎麼解釋,檢察官會依據多數網友客觀上的理解,去認定行為是否涉犯 公然侮辱。 起訴指出,張姓網友與黃姓網友素不相識,去年7月27日,張姓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 留言「這樣的留言不是該領機票嗎」,新北市黃姓網友回覆「喔。。那一堆人領了。 去啊!87」、「87=白癡」等語,檢察官認定黃在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社群網站 所使用文字,已足以貶低告訴人人格尊嚴,認定黃涉犯公然侮辱罪。 今年1月25日,黃與張談和解,賠錢了事,張才撤告,新北地院因此裁定妨害名譽為 告訴乃論罪,告訴經撤回者,公訴不受理。 爆料公社昨天指出,上了司法院網站搜尋一下網路罵人的判決書,結果發現超級多, 至少幾百個在臉書罵人被判刑的判決;有個最新案例拿出來跟大家分享一下。有人 在爆料公社罵了社員「87」就被告,被起訴後到了地院,罵人的社員乖乖掏錢和解 了事,爽了1秒罵別人,結果不知道賠了對方幾萬。 | |||||||
|  2017-03-26, 05:45 PM
			
			
	#1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7 
					文章: 0
					
				 | 等等!? 87是白痴的意思? 看狂新聞時,一直出現948794狂 我一直以為是「就是霸氣就是狂」的意思 原來我一直誤會了? | ||
|  2017-03-26, 05:48 PM
			
			
	#2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豬寮 
					文章: 1,457
					
				 | 引用: 
 推 948794狂 =「就是霸氣就是狂」 厲害的翻譯~ | |
|  2017-03-26, 05:52 PM
			
			
	#3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19
					
				 |    
				__________________ 我期待的不是穴 而是有妳的洞舔 我期待的不是液 而是和妳的慾奸 我期待煙花漫天 我可以永遠不怕妳捉奸 我期待的不是一句抱歉 | 
|  2017-03-26, 05:53 PM
			
			
	#4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Usa 
					文章: 211
					
				 | 對!對!87就是霸氣的意思!!! | 
|  2017-03-26, 05:55 PM
			
			
	#5 |   | 
|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209
					
				 | 他自己要留「87=白癡」的 不然你解釋說87=霸氣的話法官也不見得會判有罪 特殊性關係都可以了 只是纏訟也是困擾 對方也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網路上還是要小心留言 | 
|  2017-03-26, 05:56 PM
			
			
	#6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6 
					文章: 95
					
				 | 那門牌87號的話,豈不是變成政府認定的.......    | 
|  2017-03-26, 05:59 PM
			
			
	#7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7 
					文章: 63
					
				 | 引用: 
 如果你有辦法證明政府有犯意就可以去告。 | |
|  2017-03-26, 06:10 PM
			
			
	#8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7 
					文章: 0
					
				 | 引用: 
 那手機號碼中有59487的不就...... | |
|  2017-03-26, 06:13 PM
			
			
	#9 |   | 
|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           這誰敢問路啊.....  XD  | 
|  2017-03-26, 06:22 PM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