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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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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Hsin-Chu / Miao-Li
文章: 512
「第一次給他」! 新娘度完蜜月卻悔婚落跑

引用:
作者apple
台版《落跑新娘》!基隆市一名男子,與愛情長跑多年的女友辦婚宴,還甜蜜赴菲國長灘島度蜜月,豈料返國後,蜜月新娘百般推托拒絕登記結婚,最後藉口「要專心寫論文」悔婚,男子怒提告訴求償108萬元,女方則喊冤「貞潔給對方無法回復」,自認痛苦程度遠高於對方,但法院仍判落跑新娘須賠54萬元

《蘋果》報導,法院調查,遭悔婚的蘇姓男子擔任電子公司業務員,國中時就認識陳姓女友(兩人皆為38歲),兩人分分合合交往十多年,原定前年10月訂婚後,於去年1月辦婚宴,2月再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沒想到陳女拖至5月時悔婚。陳女向法官說,為了結婚事宜無法靜下來念書,被迫暫時研究所休學一年,現想專心寫論文完成碩士學位,因自己在醫院擔任社工,面對許多婚姻後的家暴案例,「對婚姻充滿恐懼。」陳女還喊冤,指蘇男是她的第一個男人,也一向守身如玉,「貞潔給對方無法回復」,所承受的痛苦遠高於蘇男。

蘇男向法官抱怨,婚宴前三天,陳女要求「必須先寫好離婚協議書」、「結婚登記無期限」,才答應結婚,他只好口頭答應,未料最後竟是一場騙局。日前經法院審理,法院判陳女須賠蘇男46萬元結婚費用及8萬元精神賠償,全案仍可上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60726/915447/

婚前必須先寫好離婚協議書, 這是什麼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6-07-26, 07:55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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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v2離線中  
geminiprince
Golden Member
 
geminiprinc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沒擦KY就嘟進去....?
 
舊 2016-07-26, 08:01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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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prince離線中  
無此用戶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61
引用:
作者滄桑v2
婚前必須先寫好離婚協議書, 這是什麼情形?

在國外這種情形好像滿常見的

擔心的應該是離婚後的財產(贍養費)分配問題

尤其是有錢人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6-07-26, 08:10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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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此用戶離線中  
BMG
Junior Member
 
BM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督一次54萬好貴喔
舊 2016-07-26, 08:18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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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G離線中  
上等神人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7
又是apple 的網站..
apple 的口味已經無法滿足我了..
我尋找的是...dark web重口味

the dark force..
舊 2016-07-26, 08:48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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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等神人離線中  
老柏(第四)
Senior Member
 
老柏(第四)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還沒挑戰就先找退路,這..........

騙局一場吧
__________________
[/url]
老柏                 老柏(第二)

老柏(第三)              老柏(第四)
舊 2016-07-26, 08:54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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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柏(第四)離線中  
TP82189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89
簡單
就是size不合嘛
舊 2016-07-26, 08:56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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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821893離線中  
benjamin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431
引用:
作者BMG
督一次54萬好貴喔

你可能有理解錯喔!是賺54萬喔!
應該說被督一次花54萬!
舊 2016-07-26, 09:00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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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jamine離線中  
lobben
Senior Member
 
lobb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1,384
引用:
作者BMG
督一次54萬好貴喔

以女性觀點來看,的確是督一次54萬
不過女方可能是看出對方有缺陷不值得走一輩子或找到更好了
也許54萬有人會幫忙出

此文章於 2016-07-26 09:04 AM 被 lobben 編輯.
舊 2016-07-26, 09:02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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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en離線中  
BMG
Junior Member
 
BM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benjamine
你可能有理解錯喔!是賺54萬喔!
應該說被督一次花54萬!

我的理解是那求償的108萬應該是男方那邊辦婚禮和蜜月的費用
扣掉法院判賠的54萬還是賠錢
舊 2016-07-26, 09:05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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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G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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