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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3
文章: 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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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殺手假釋再殺女 冤魂不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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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5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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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寶島台灣,風景最美的是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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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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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犯案都先說自己有病阿
有病就沒事了 感覺真的該修法 不可以因為無識別能力就無責任 太不公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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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4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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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了倆個小女孩關6年就可以假釋出來
台灣整個法治系統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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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眼前有一個紅色按鈕,按鈕旁邊寫著『別按,危險』時,你是不是像我一樣,會有一股想按下去的衝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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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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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願意去修法
才會讓同樣的戲碼一再的上演 不然依現行的法律精障的確是無敵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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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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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以為,
如果確是精障,當然無法判死刑。 但法官應該關心一下這個犯人的病情,宣判入院治療一輩子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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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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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只做一半
只有對精神障礙的刑法放寬 但沒有相對應的強制醫療與戒護 設備法規都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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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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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狗咬人要安樂死
精神障礙殺人卻減刑 wtf~~ 假釋後請法官帶回家照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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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台南
文章: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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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台灣最大的問題是..... 許多事情,只有我們的人民覺得有問題,而政府與那些掌管立法、修法的立委都覺得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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