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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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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45
透過公開情報肉搜發廣告有無違反個資法?

國考考不上,只好認命當小小的埃踢人,新東家老大要求拿工商名錄找到特定對象後
透過肉搜發信去推銷自家產品...

第一次碰上這種工作內容...這麼做會違反個資法嗎
     
      
舊 2016-05-24, 11:42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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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all.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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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不一定,要看人家公開的個資目的是什麼?不是公布你就可以任意使用
 
舊 2016-05-24, 11:52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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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arconlon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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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5
您的住址: 金一十大女支三
文章: 1,282
就業務推廣 發信給對方還好 B2B

其實這東西有點煩 早期一堆傳真 ㄇ的
電話接起來 嘟~嘟嘟~嘟~嘟嘟嘟
然後什麼你要外勞沒有 都說不要 還說很便宜要不要考慮
不然就我們這邊XX銀行放款部 有沒有需要資金
不需要 但是我們利率blablabla(靠北你有沒有在聽人講話)
跟傳直銷還有保險討厭程度有得比
做這要有心理準備會收到白眼球
真言背起來好用:沒有需求,不需要,謝謝。

個資法應該是針對在網路公眾散播對方個資
有意or無意 無意可能很難凹過去

工商名錄等網站大部分不是自己意願公開的資訊
而是特定人去蒐集資訊以供商業使用

真的害怕請找一些律師blog或討論區問法律人
不然去PTT問 那邊法律系多

肉搜不好聽 菜搜不錯 米搜也可以 湯搜就比較不衛生

此文章於 2016-05-25 12:06 AM 被 lzarconlony1 編輯.
舊 2016-05-25, 12:01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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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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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45
看來這麼做是沒差,就只是怕黑掉...
舊 2016-05-25, 09:08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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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all.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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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引用:
作者f3346
看來這麼做是沒差,就只是怕黑掉...

昨天晚上我沒有仔細看,如果你說的工商名錄只是公家行號的聯絡資料

那這跟個資法無關的

除非你是拿著別人給你的個人聯絡資料一一去傳,那就有疑慮

此文章於 2016-05-25 09:14 AM 被 micall.lee 編輯.
舊 2016-05-25, 09:12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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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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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45
引用:
作者micall.lee
昨天晚上我沒有仔細看,如果你說的工商名錄只是公家行號的聯絡資料

那這跟個資法無關的

除非你是拿著別人給你的個人聯絡資料一一去傳,那就有疑慮


不是用那個聯絡資料,而是透過那個聯絡資料搜搜到私人的email, FB, LINE...etc
來做傳送。
舊 2016-05-25, 10:53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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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all.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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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331
引用:
作者f3346
不是用那個聯絡資料,而是透過那個聯絡資料搜搜到私人的email, FB, LINE...etc
來做傳送。

那只能說不太好,這個模糊空間很大的

你的問題最主要在於利用的部分(個資法保護個人資料主要有三個領域,蒐集、處理與利用)

別人的個人連絡方式他公開給別人,你在蒐集與處理上幾乎是沒有問題,但你的利用是否合理,仍然還是要看他們個人開放的原始動機

如果對方覺得說他公開聯絡方式,僅是讓別人方便連絡,但是並非給你發廣告信函之用,他認為你違反個資利用的原則也不是不可以

總之你的做法不一定真的違法,但不代表別人對你的作法不能提出異議,他或許只是來電來函抱怨就沒事了,但也可能真的上法院(這樣就夠你瞧的)

除非你覺得這種風險你可以承受與處理,不然建議你不要這樣做

這個很有用,建議你可以閱讀一下

http://www.ithome.com.tw/article/87965
舊 2016-05-25, 11:03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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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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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45
引用:
作者micall.lee
那只能說不太好,這個模糊空間很大的

你的問題最主要在於利用的部分(個資法保護個人資料主要有三個領域,蒐集、處理與利用)

別人的個人連絡方式他公開給別人,你在蒐集與處理上幾乎是沒有問題,但你的利用是否合理,仍然還是要看他們個人開放的原始動機

如果對方覺得說他公開聯絡方式,僅是讓別人方便連絡,但是並非給你發廣告信函之用,他認為你違反個資利用的原則也不是不可以

總之你的做法不一定真的違法,但不代表別人對你的作法不能提出異議,他或許只是來電來函抱怨就沒事了,但也可能真的上法院(這樣就夠你瞧的)

除非你覺得這種風險你可以承受與處理,不然建議你不要這樣做

這個很有用,建議你可以閱讀一下

http://www.ithome.com.tw/article/87965


結果看對方親自打電話給律師並"有技巧性的詢問後得到的答案卻是:
放心,不會違反個資~

...看來****信、垃圾信盡量發喔~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只要是公開過的資訊不管你是怎麼肉搜到的,畢竟是公開過的都可以
盡量騷擾喔
舊 2016-06-15, 12:05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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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a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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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821
唉踢人

怎麼工作內容好像我年輕工讀

要整天打電話去推銷一樣
__________________

師:幫我想條更毒的計畫,幹掉他們 ! 徒:師傅,恕徒兒駑鈍,你的武功不在他們任何人之下,為何要用如此方式 ? 師:沒有任何理由,這是我的風格 !
徒: :.......(師傅,你實在太瞎拉 )
舊 2016-06-15, 01:52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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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45
引用:
作者topazs
唉踢人

怎麼工作內容好像我年輕工讀

要整天打電話去推銷一樣


這只是一部分啦,還要接離職半年多沒人接手的行政小姐工作
,還要幫老闆跑銀行,幫行政助理跑工會拿文件...

肉搜發發垃圾信!?小事
舊 2016-06-15, 10:29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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