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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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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ingnews/1348911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南部地區一名補教界名師,娶小他近20歲、外型亮麗的高中生後,雙方簽訂家庭公約,包括做愛次數不夠,隔週或隔月要補足,每次不可超過30分,前戲不在此限,「辦事」時太太可戴碼表計時,但不可說「好了沒」,以免影響情趣,內容千奇百怪,令人嘆為觀止。 據了解,這名補教界名師A男,曾在高雄、台南或屏東等地任教,專門替考大學的高中生授課,因此結識了長髮披肩、臉蛋紅潤、皮膚白嫩的女高中生後,頓時驚為天人,展開熱烈追求,並允諾免費幫她上課。 2人交往1、2年後,即論及婚嫁時,但因雙方年齡相差近20歲,女方家人堅決反對這門親事,甚至曾動手毆打A男,但在他努力下,終於修成正果,並將房產、存款、股票等共2、3000萬元,全部登記在她名下。 據悉,由於妻子具有一幅鵝蛋臉,外型又秀氣,人見人愛,A男自覺沒有安全感,動輒詢問或干涉她的行蹤、交友狀況等,甚至連她講電話都要管,妻子不甘生活受干擾,行動又被拘束,不滿他疑神疑鬼,一度質疑他有精神病,雙方因而爭吵不休,甚至鬧到派出所,最後簽訂家庭公約始平息風波。 公約內容有7條,除規範就寢時間、家務分擔(幫忙小孩洗澡)、妻子外出按時報告行蹤、不得提及雙方家人的過失和不愉快的過往外,另提及每週做愛次數,未達標準隔週或隔月補足,及性 愛時間限制等,令人瞠目結舌。 舉例來說,夫妻行房過程有如「賽跑」,太座可戴碼表計時,邊性 愛邊看錶,時間到了可以喊「停、、、」,縱使「辦事」到一半,也可以「休兵」,但在此之前,太太不可說「好了沒」,以免影響性愛情趣、破壞氣氛。 法界人士表示,家庭公約內容如家務分工、財產歸屬、接送小孩、照料長輩等,因未違反善良風俗,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規定性愛次數、時間等,明顯違反性自主及善良風俗,應屬無效。 ===================================================== 有沒人知道這咖是什麼腳色阿? lol.. 腦子真的非普通人也.. 此文章於 2015-06-15 07:13 AM 被 慕凡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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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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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老師誘惑真多
只是也要有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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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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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新聞] 補教名師老少配 性 愛怪規矩納家庭公約
有錢人跟你想的不一樣
我也是覺得 搞個嫩妻 那麼累幹嗎? 那麼之前講200萬聘金 拿不出來的 馬上被打臉 這老師一 拿就幾千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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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此文章於 2015-06-15 07:37 AM 被 abo5738 編輯. 原因: 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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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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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婚姻本來就是交易市場
要彼此衡量身價和出手的 珍奧斯丁和張愛玲都講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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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新竹工業區附近
文章: 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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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好這段婚姻...... 離婚是隨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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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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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得出2000萬來, 自然就能修成正果了
連200萬都拿不出來就只好上網po文取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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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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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可以坦白告訴你, 現在要我拿2000台票我都拿不出來. 我真的沒有. 我四十歲, 銀行存款目前是新台幣97圓. 沒記錯的話. 不過可以告訴你的是. 如果要花上千萬, 要花錢, 才能所謂你說的修成正果. 哪怕全世界都看不起我. 那我寧願就是廢渣一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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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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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這個補習班老師腦子有多詭異
起碼他完成了所有男人的夢想 娶了小他20歲的正妹女高中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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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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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在我還沒決定全部黑掉15年以及之後所有新申請的帳號之前(快了), 我勉強的回你一次. 你上面說的跟成龍以前說過的他犯了天下所有男人都會犯的錯的"狗屎理由", 有什麼兩樣. 說"所有"男人, 你他X的是老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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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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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婚姻不過是一場交易,把"女票"雛妓的行為透過法律合理化而已
相比之下那對爺孫戀反而變成了一種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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