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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ya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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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463
又見違建燒死人

引用: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41228/531985/

台北市南港區興中路一棟大樓,今天凌晨0時許發生火警,火勢燃燒猛烈,起火樓層燒成一片火海,警消趕抵後緊急射水灌救,於1小時內完全撲滅火勢,經搜索後於4樓頂加的出租雅房內發現一具男性焦屍,被壓在坍塌的鐵皮屋頂下。

警方調查,死者蔡姓男子(53歲)為租屋房客,與住在4樓的房東陳姓婦人承租,火警發生時疑似為4樓陽台處起火再延燒至4樓頂加蓋,房東夫婦發現到失火後趕緊撲救,但火勢仍越燒越大,趕緊跑至樓上告知租屋房客們趕緊下樓,但蔡男來不及逃生燒死屋內。

失火的頂樓加蓋有30坪的面積,以木板隔成10間雅房出租,整層共有11人入住,屋內全是易燃的木造建築,且全由屋主陳姓婦人的丈夫華姓男子自行改建,屋外甚至還看得到施工用的吊車,附近鄰居表示,該處頂樓加蓋為民國84年前的改建,但屋內隔間皆由房東自行施工,且建物不斷向外延伸,甚至還自行架設瓦斯管線,根本就是危樓!對此房東華姓夫婦回應,由於4樓頂面積較大,才能隔成這麼多間,華姓男子認為根本是消防隊救災太慢,才導致火勢擴大延燒,但鄰棟公寓的住戶表示之前就曾向市府檢舉,建管處也有行文該處為危樓,但遭屋主撕掉公告後便不了了之,如今發生大火,還不知是否波及隔壁公寓。

台北市消防局第二大隊副大隊長王耀震表示,火警現場為簡易木板隔間,燃燒面積約30坪,警消抵達時已陷入一片火海,緊急疏散該棟公寓19名住戶,於火勢撲滅後發現一名男子被壓在坍塌的屋頂下,經確認無生命跡象已明顯死亡,起火原因尚待火災調查科鑑識釐清。


看看柯P敢不敢拆台北市的違建
     
      
舊 2014-12-28, 12:17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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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yado離線中  
狗宏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0
法不責眾呀!不要說台北市,基本上各縣市違建都是幾十萬件的,不要說市長,就是恢復帝制,皇帝也不可能全拆。
能做的就是,對有營業+公安+消防有問題的先拆,其他的安全上無問題,就先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舊 2014-12-28, 01:29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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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宏離線中  
nick666
*停權中*
 
nick66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2
那是危樓吧....連這都要 扯到市長...
你家水管塞住要不要找他??
舊 2014-12-28, 01:46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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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666離線中  
蒜精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放心台北億會的億元們全部會相挺

第一課→同流合污(這伊學院沒教不可能)

這才叫震喊叫育

對消防隊弟兄致意

下次遇到那位房東說救火太慢,麻煩下次你們一定要等這位房東的東西燒光再到場
舊 2014-12-28, 01:58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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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離線中  
malado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292
引用:
作者nick666
那是危樓吧....連這都要 扯到市長...
你家水管塞住要不要找他??


水管不通 ..你可以打 1999 問看看

這本來就是市府要管要負責
就是卡在 違建有分 84年前, 和84年後

要不要拆..那是市府的魄力...
市議員又有外快可賺...
又可在議會釘.. 市長壓迫各局處
舊 2014-12-28, 02:01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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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ado離線中  
weirock
*停權中*
 
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9041087393.html

引用:
新竹違建大火燒出違建居住安全疑慮,新竹市政府喊冤叫窮,
事實上,各縣市多有相同問題,南投一年違建拆除預算僅四十八萬元,台東、宜蘭都只有五十萬元,
都是象徵性編列。

本報記者昨天普查各縣市違建拆除情形,縣市府都回稱執行上「沒壓力」,
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副大隊長蔡顯榮說,新北市待拆違建十八萬件,
一年預算三千五百萬元,今年拆一萬二千件,卻增一萬五千件,拆除率第一,但成長更高。

每年編三千五百萬都用光。目前未針對違建立法,也沒辦法對追究刑責。
台中市都發局表示,待拆六萬件,今年執行一千二百多件,五百萬元經費、拆除工班廿五人,
人力、經費有限,有公共危險或阻礙通行的優先拆除。
桃園縣編列二千萬元,列管違建四萬件;台北市編列八百萬元,列管違建二萬件;優先拆除興建中的違建。
台東縣政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長黃奇明表示,一年五十萬元,光動用機具就要好幾萬元;
台中市都發局表示,違建不拆沒罰則,公權力代拆要追討拆除費,也缺法源基礎,希望中央修法,才有嚇阻作用。
南投縣府建設處使用管理科長黃乙穎指出,一年只有四十八萬元,一年頂多只拆五戶。
新竹縣政府工務處長范萬釗說,違建多是「雙胞胎」,檢舉人基於不合、分財產等原因,
只要檢舉一件,即可能出現反向檢舉的第二件,出現「你怎麼不拆他家」、「你為何只拆我家」難題。

舊 2014-12-28, 03:42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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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E.A.G.Y.O.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492
其實拆除拆不完,不如用罰的,連續罰,自己就會拆了,不繳錢就管收,關一關就乖乖繳了。
舊 2014-12-28, 03:52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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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Y.O.O離線中  
jijerwa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51
奇怪

政府不是說沒錢

很簡單的嘛............違建列管週週開罰單

罰到屋主自己改善就好

既充實國庫又免拆違建

輕鬆又愜意
__________________
http://cdn.stickeraction.com/sticker/no/no7-11_1.jpg
舊 2014-12-28, 03:53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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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jerwang離線中  
蒜精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315
引用:
作者jijerwang
奇怪
政府不是說沒錢
很簡單的嘛............違建列管週週開罰單
罰到屋主自己改善就好
既充實國庫又免拆違建
輕鬆又愜意



放心這樣做的話,肯定先來個就地合法化,就跟清境一樣

台灣人命不值錢財
舊 2014-12-28, 03:59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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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精離線中  
Doubla A
*停權中*
 
Doubla 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罰錢根本不痛不癢

拿刑法抓起來關到死

馬上一堆人就自己先拆了
舊 2014-12-28, 04:14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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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a 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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