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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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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到台湾的法院控告外交部了。。
根据《中华民国国籍法》父或母只要为中华民国国民,子女出生时自动取得中华民国国籍。 我的爷爷显然有中华民国国籍(而且没有被剥夺 ,那么我的父母出生的时候也有,那么我出生的时候也应该自动获得中华民国国籍。 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我只是没有台湾户籍而已。但是中华民国外交部拒绝发给我护照,也拒绝我以国民身份入境。根据中华民国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Article 13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leave any country, including his own, and to return to his country." 《中华民国宪法》里也有讲明"人民有居住及迁徙之自由。” 虽然由于现实,台湾已经将“中华民国”限定在“台湾”的领土上了,但是毕竟法理上还是“中华民国”,所以中华民国国际上作出的承诺仍然有效。 如果台湾是个法治国家的话,就应该勇敢地面对这样的问题。 我准备明年去台湾起诉台湾外交部了,然后一路上诉到最高法院,希望司法院大法官能够进行违宪审核。 当然,起诉之前我会与外交部的人士私下谈判,看是否有settlement作个案处理的可能性。 话说回来,那部宪法真的该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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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電腦零件堆中....
文章: 6,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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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鬼想澆您的冷水....來這裡抱怨沒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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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的Flickr相本(Flickr帳號之後可能會停用) 鬼的IG(攝影作品都放那邊了) 心情不好的時候來大喊吧! ![]() 鬼大概是傷心咖啡店裡唯一剩下的工讀生了吧... 鬼用的相機: Nikon D90, Nikon D7200, Nikon D750, Nikon D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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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台南or台北
文章: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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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麼想來住鬼島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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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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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只是來這喇迪賽而已 ,GHOST STALKER兄不要太認真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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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H.C
文章: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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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來個滴血認親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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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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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您對中華民國法律瞭解得還不夠多
加油好嗎? 眾多大陸新娘研究過的題目,努力就可以跟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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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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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回,
除了網路世界自由一點, 還有可以大喊法輪大法好不會被拉去阿魯巴之外. 台灣並不適合海外華人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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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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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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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少列了一項 老弱殘疾可以來台看病省coc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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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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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都是事實,問題是你得先來的了阿
並且, 引用:
若你認為前面條件成立的話,歡迎來這邊告,我絕對支持你 照你的說法,我也要去控告對岸政府,搞啥呆胞證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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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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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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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拿呆胞證去嫖娼被公安抓住了,都不会罚款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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