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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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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憲法法庭重啟,《憲訴法》部分修正條文違憲失效;
5名大法官開會參與評議,3名大法官未開會並私下提不同意見書


即使直接適用舊版《憲訴法》第30條,需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大法官參與評議的規定,
但目前司法院僅有8名大法官,其中3人明確表態「不願意參與」評議
剩下5人並未滿足8人中的三分之二(即6人)門檻

對此,判決主文指出,大法官不願參加評議而產生的缺額,應參照大法官任命後未到職,
或是「因規定迴避」的情形,符合《憲訴法》第12條:「依本法迴避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之人數」,直接從現有總額中扣除。

https://i.imgur.com/3ONd5SI.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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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章於 2025-12-20 03:22 PM 被 polor 編輯.
舊 2025-12-20, 03:21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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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憲法法庭排除異議者援引釋字601號 憲法學會:援引失當成憲法惡例

憲法法庭昨宣判新版憲訴法違憲,中華民國憲法學會今發聲明指出,5位大法官援引釋字601號,
作為「拒絕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的支撐失當,擴張現有總額得扣除事由將形成憲法惡例。
學會呼籲賴清德總統與立法院,應即履行提名與同意憲政義務,補足大法官缺額,回復憲法法庭正常運作與社會信任。

中華民國憲法學會表示,憲法法庭行使違憲審查,必然面對反民主多數難題,
代表由少數非民選司法者否定立法院多數所制定,並經總統公布法律。
因此憲法裁判社會公信及可接受性,不得僅訴諸實體結論「正確」,更須奠基在嚴格程序正當性

聲明分析,若任此解釋路徑成為常態,將掏空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之15人合議以確保多元、慎重組織規定,
總統也就沒有補足提名大法官的義務,未來僅3分之1的大法官即得宣告法律違憲將形成憲法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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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5-12-21, 06:26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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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憲法明文規定總預算年底前須審完?黃國昌嗆賴清德:民進黨2019年集體違憲?

賴清德昨日出席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北登機廊廳啟用典禮,他在致詞時說道,「憲法明文規定,
立法院對明年度的預算,要在今年12月31日以前要審定完畢,結果今天已經25日了,剩下6天了,
連到委員會審查都沒有,還卡在程序委員會,如果立法院沒有辦法如期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的話,
不要再跟人家談什麼憲政了,連最基本的國家發展、國家建設,人民需要的預算,
都可用政治的理由來阻擋的話,還有什麼資格再談憲政?所以我今天是語重心長。」

黃國昌列舉,前總統陳水扁在任期間,2001年度到2006年度總預算都是在1月才審查完畢,
2007年度更是拖到6月15日才三讀,賴清德當時還是立委;
蔡英文主政時期,民進黨在國會過半,年底前總預算沒審完也比比皆是,
「按照賴清德這位超越憲法男人的標準,20幾年前就在違憲了,違憲到賴清德成為行政院院長的時候繼續違憲,
搞了半天,嘴巴說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的男人,自己把中華民國憲法變成了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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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5-12-27, 06:18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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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組成不合法」…不顧爭議 5大法官再作判決

憲法法庭五名大法官去年底作出爭議的憲法判決後,昨天五人再度以排除不同意見大法官的方式,
針對被告律師就羈押處分抗告的相關規定,作出今年第一號爭議判決,
但認為組成不合法的三名大法官依舊以組成不合法,未參與違法評議,但也就其主張提出意見書。

五名大法官去年底首次擅自作出憲訴法違憲的判決後,相關爭議並未消弭,
五人憲法法庭判決的正當性也遭到多方挑戰,不僅蔡宗珍、楊惠欽與朱富美三位大法官提出不同意見聲明,
指憲法法庭組成不合法、五名大法官所作的判決無效;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也提案對五名大法官逾越司法權予以嚴厲譴責,甚至擬推動公投,
讓公民複決推翻大法官違憲判決。

五名大法官昨天再度作出第二件爭議憲法判決,針對辯護律師為羈押被告提抗告的相關權利作出判決指出,
刑事訴訟法第四一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應準用上訴權人規定,辯護人除非違反被告明示意願,
否則可為被告的利益聲請撤銷或變更,撤銷屏東地院關於男子林峰帆犯違法製造非制式手槍罪遭羈押後,
律師被法院裁定無權抗告的裁定。

五名大法官雖刻意彰顯憲法法庭保障人權的角色,但因相關爭議在現有機制下早就可以處理,
五名大法官不顧爭議、認為有急迫性的解釋也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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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6-01-03, 07:29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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