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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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聲明
巧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與賴怡州先生及其兄長簽訂契約,契約中明訂在本公司支付一筆極大之金額(高達數百萬元)後,取得賴怡州及其兄長當時經 營之『超頻者天堂』網站,而本公司根據契約,於中華民國八十九元月一日正式將賴怡州(以下簡稱賴氏)編制為本公司員工後,一直稟持著雙方簽署的契約內容和精神從事網路事業的經營與發展。 不料賴氏於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八日對本公司提出辭職要求,並自此不前來本公司上班,經本公司屢次發出存證信函催促其履行契約,賴氏仍置之不理,由於努力無效,只好根據合法之程序將之解職。今日卻 在其他同業網站上看到有人以本公司前員工賴怡州的名義署名,表示其受騙、上當等事宜,本公司甚表遺憾。 本公司在此鄭重聲明,本公司與賴氏在簽約時,全程都有執業律師在場見證,同時契約中亦對取得賴氏當時所管理之『超頻者天堂』網站之所有資料庫內容等相關事宜,都做明確規範,本公司亦為此支付賴氏與 其兄長高額的資料買斷金,而在賴氏成為員工後也提供相當優渥之薪水及工作條件。此外,簽訂契約乃自發性之行為,且於簽訂契約當時,賴氏當場向見證律師表示瞭解契約內容之後,才簽訂契約,本公司 均絕無任何欺騙或搶奪之事。由於當時本公司與賴氏所簽署的契約為保密契約,依據契約約束,本公司無法在此將契約昭告社會大眾。不過本公司認為自始至終,均無任何違反契約之事宜。請社會大眾 明鑑。勿讓台灣社會的正義與公理蕩然無存! 同時本公司在此宣示,對同業網站的一切不實指控,已對本公司造成毀謗之行為,本公司保留法律追訴權,此外,某些網友不斷在網站或BBS張貼該文章,在經本公司做此宣示後,若再有類似之行為,本公司 認為恐有共犯之嫌疑,本公司也將保留對這些網友之法律追訴權。同時,本公司對賴氏違反契約之行為,也將會正式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巧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二十一日三時五十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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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3, 01:40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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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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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終於有另一方出面澄清了,這裡面好像有說有百萬元的金錢往來,賴站長能否出面說明有沒有收這筆金錢呢,
假設沒有說明,那麼網友可能需要冷靜一下,一切交由司法去解決。 ------------------ ★☆★☆★☆★☆★☆★☆★ 不斷持續學習,不斷保持懷疑 才能不斷成長,成就豐富知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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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3, 09:19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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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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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沒啥水平的爛網站、賴老居然還能賣個幾百萬?
現在是不是錢花完了又來跟X網要勒? 超X者天堂真的值得幾百萬嗎? X網?真是沒腦袋...哈哈∼! |
2001-04-23, 10:08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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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希望是地球
文章: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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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y sh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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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3, 10:46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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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Kaohsiung City
文章: 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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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到超頻者天堂看了一下
發現以前非常顯眼的****都不見了 如果真如他們所寫 實在沒必要拿掉這些**** 因為網站所有權是他們的 愛怎麼賣就怎麼賣 愛怎麼****就怎麼**** ------------------ 我是Lion啦 |
2001-04-23, 03:55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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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taiwan,ROC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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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一個網站很困難,搞爛一個網站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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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4, 12:17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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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1999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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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一個網站就這樣搞爛了,連去逛的心情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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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24, 03:42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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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OMAHA beach
文章: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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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等著看巧魍倒閉
連一些在討論區混很久常po新消息的人的帳號都能砍 他們還有資格放屁嗎? |
2001-04-24, 08:03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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