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0
|
2025-12-19 憲法法庭重啟,《憲訴法》部分修正條文違憲失效;
5名大法官開會參與評議,3名大法官未開會並私下提不同意見書 即使直接適用舊版《憲訴法》第30條,需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大法官參與評議的規定, 但目前司法院僅有8名大法官,其中3人明確表態「不願意參與」評議, 剩下5人並未滿足8人中的三分之二(即6人)門檻。 對此,判決主文指出,大法官不願參加評議而產生的缺額,應參照大法官任命後未到職, 或是「因規定迴避」的情形,符合《憲訴法》第12條:「依本法迴避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之人數」,直接從現有總額中扣除。 https://i.imgur.com/3ONd5SI.jpeg
__________________
![]()
此文章於 2025-12-20 03:22 PM 被 polor 編輯.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0
|
2025-12-20 憲法法庭排除異議者援引釋字601號 憲法學會:援引失當成憲法惡例
憲法法庭昨宣判新版憲訴法違憲,中華民國憲法學會今發聲明指出,5位大法官援引釋字601號, 作為「拒絕參與評議之大法官不計入現有總額」的支撐失當,擴張現有總額得扣除事由將形成憲法惡例。 學會呼籲賴清德總統與立法院,應即履行提名與同意憲政義務,補足大法官缺額,回復憲法法庭正常運作與社會信任。 中華民國憲法學會表示,憲法法庭行使違憲審查,必然面對反民主多數難題, 代表由少數非民選司法者否定立法院多數所制定,並經總統公布法律。 因此憲法裁判社會公信及可接受性,不得僅訴諸實體結論「正確」,更須奠基在嚴格程序正當性。 聲明分析,若任此解釋路徑成為常態,將掏空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之15人合議以確保多元、慎重組織規定, 總統也就沒有補足提名大法官的義務,未來僅3分之1的大法官即得宣告法律違憲,將形成憲法惡例。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0
|
2025-12-26 憲法明文規定總預算年底前須審完?黃國昌嗆賴清德:民進黨2019年集體違憲?
賴清德昨日出席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廈北登機廊廳啟用典禮,他在致詞時說道,「憲法明文規定, 立法院對明年度的預算,要在今年12月31日以前要審定完畢,結果今天已經25日了,剩下6天了, 連到委員會審查都沒有,還卡在程序委員會,如果立法院沒有辦法如期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的話, 不要再跟人家談什麼憲政了,連最基本的國家發展、國家建設,人民需要的預算, 都可用政治的理由來阻擋的話,還有什麼資格再談憲政?所以我今天是語重心長。」 黃國昌列舉,前總統陳水扁在任期間,2001年度到2006年度總預算都是在1月才審查完畢, 2007年度更是拖到6月15日才三讀,賴清德當時還是立委; 蔡英文主政時期,民進黨在國會過半,年底前總預算沒審完也比比皆是, 「按照賴清德這位超越憲法男人的標準,20幾年前就在違憲了,違憲到賴清德成為行政院院長的時候繼續違憲, 搞了半天,嘴巴說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的男人,自己把中華民國憲法變成了災難。」
__________________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