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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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各位:現行犯人人皆可逮捕之。
可是要通知警察到場,,或送警察局處理.. 但.....這芝麻小事.況且也未經証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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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守則--- 遠離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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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14, 11:29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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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PCDVD認證賣家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ZOO
文章: 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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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大家的想法,其實有類似的文章,大家可以針對事情的對錯去討論,不要針對事情的人物,公司等去討論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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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當下,享受當下,就算當下是痛苦 你是自由的,能剝奪你的自由只有自己 只要知道為何而戰,就沒什麼不能忍受 最大的敵人往往不是別人,而是你自己 找尋自己心中的天使,是我一生的課題 會生氣,是因為心裡有不足的地方造成 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六根清淨方為道,退步原來是向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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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14, 05:25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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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我家裡跟宿舍裡啦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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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文章總有很多謠言
不知道的話還識別亂瞎起鬨的好 並竟我們沒有親眼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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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喔喔喔喔喔喔 |
2001-05-14, 08:44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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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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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本人的經驗,最有效的方式是投訴至「市長信箱」或「行政院長信箱」,只要具名投訴,就會有一個文號,然後他們就必須回答您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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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14, 09:42 P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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