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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mong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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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高雄的大醫院附近
文章: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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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5
規則就跟法律一樣, 是最低限度要遵守的.

就跟上面網友說的一樣, 搞到所有人, 只為了自己利益.
那別人為了集體利益而不想跟這種人共事可以嗎?

當然可以.


話說......法律是道德的最底限

對於這個的行為,不就是一切合法,謝謝指教而已

私人公司有的是辦法弄走她,但是公家單位因為隨時會被監督,隨時有可能上新聞
媒體受群也會因為風向直接倒向被請走的人,不去論個人的對錯,畢竟法律是站得住腳的
舊 2021-10-06, 08:56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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