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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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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4,854
引用:
作者Dz6810
我若是法官,
小貨車起碼負一半肇責.
因為發生地點是沒行人道巷子,
巷子不是給行人走就是給車走,
行人與車輛享有一樣路權,
沒有行人只能走邊邊中間必需留給車的義務.
可以想像成前後車關係,
後車超車沒有比前車享有更高路權,
如果這巷子是學校附近,
那麼我會判小貨車全部肇責.

至於行人在小貨車死角沒被看到,
那是小貨車的責任,
不是行人的責任.

沒有
目前的法規是行人穿越道路要走行人穿越道或地下道天橋
https://www.moi.gov.tw/chi/chi_faq/...t=2&n=9283&p=59
而不是在路上亂跑亂竄
像我常遇到很多問路的要做客運我都手指對面
滿多就想直接走分隔島穿過去
我都會跟她說再多走幾步旁邊就有斑馬線
因為一兩年前也是一個阿婆直接穿越分隔島被撞死她孫女還來跟我借監視器畫面
舊 2018-09-19, 07:03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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