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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w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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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2,361
引用:
作者隨風浮雲
有官方設置的討債公司==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處討債,真的沒錢繳也行,還會有官方設置的免費宿舍==看守所給你住,聽說有人進去住不到一個月,幾個億的罰款就馬上繳清了。

當然你還是可以繼續賴帳下去,只不過你未來不能在台灣的銀行有固定存款,不然會自動定期扣帳,比信用卡公司扣款還更有效率。

引用:
作者biggian
謝謝,單純好奇~

那怎麼很少看到一些欠稅欠爽爽的大戶被抓去關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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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署唯一真的執行抓去關的那個叫黃任中
你沒欠到個幾億 執行官也沒那個LP送拘捕公文給署長批

不過 扣薪 扣存 扣股 扣不動產 扣動產 限制出入境等 這些少不了的
舊 2018-12-18, 02:22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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