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法院
是地檢署
只有地檢署認證,並沒進到法院審訊程序,只有外行鄉民才會說法院認證
再來就是其實不起訴裡面有提到
只是憲法保障他的言論自由,但也無法證明他說的就是真的
法義上說的就是你沒有被起訴不代表你沒有罪,只是積極證據不足夠
話說回來,本來告訴方就知道不可能會起訴居多,但是事主被弄到沒工作被FIRE
還搞到他的上班時間,也達到殺雞儆猴的效果,弄得你滿身腥人家的目的就達到了
重點還是在那事出必有因,一般評論正當評論產品或者抱怨售後,我想絕對不會被告
亂講話跟子虛烏有亂噴,人家會想弄你的話,我覺得當事人是不是得自己好好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