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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56
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如果僱主違反第36條規範,可處新台幣2萬以上到30萬元以下罰鍰。

罰很少 企業也不怕罰。
上述 連續工作七日。不違法 是有不少 行業 不適用。
這種 想不開的年輕人 比較喜歡。年輕人 連續工作12天 或是每日工時12小時
都可以賺到4萬 政府好棒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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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舊 2018-10-18, 01:57 P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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