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elia18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引用:
作者rainwens
其實這部分有個爭議就是,退休俸是我存的錢,還是國家賞給我的?
如果是前者,其實不能任意剝奪,可以罰一定金額,但不能整個充公。

另一方面就是,軍公教當共諜奪退休俸,那領勞退勞保的一般民眾呢?
要不要用同樣標準處理?沒有任何退休俸的其他人呢?財產要不要充公?

若只針對特定人罰比較重,有點不合理。
軍公教是國家僱員,對國家負有更多責任和義務,一般勞工又沒有。誰要當初國民黨硬要給軍公教特殊優惠退休待遇,不和勞工一視同仁⋯⋯

你是一般勞工嗎?也太太太中立了吧

法律都是由國家訂定,一般說來立法者不認為違反公平正義人權就可以,像以前國民黨不顧實際情況改變硬要蠻橫維持十八趴幾十年那樣,誰過半,誰就代表民意,不然也是可以尋求大法官解釋
舊 2019-06-19, 05:36 P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elia183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