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dtt2200
Senior Member
 
dtt220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佛心來的
文章: 1,371
引用:
作者EANCK
以他目前的情況去告"誣告",我認為是得不償失。
可不可以告? 可以。

但會不會"不起訴"? 很高的機率不起訴。
告了,頂多起到亂對方的效果,但是承接的地檢署會在桃園,
交通費與時間損失都很不划算。


要告刑事/民 要完整流暢你還要寫訴狀才有勝算或者被檢察官採信當告證

一次請律師代撰訴訟書狀8000 起跳

誰要出這個錢? 他會出嗎?

我覺得他可能800都拿不出來
__________________
雖逝,但力量永遠與你同在!

3dfx 最後的紀念
舊 2021-03-08, 10:27 PM #8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tt2200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