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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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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4,854
我寧可上前去踹嫌犯兩腳
即便我有旁聽過大學法律系課程甚至也有部分學分

能夠講成事不關己的大概是很難有同理心吧
所以才會有什麼應奪棒的判決
因為自己也無法奪棒那我乾脆說你就是要奪棒
把理型給顯示出來
但事實上就算是功夫高強的武打明星也是要套招套好說我要打你囉而且要慢才有辦法奪棒
但現實生活要打人都嘛往死裡打
還有辦法奪什麼鳥棒
舊 2018-05-25, 12:11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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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DDD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