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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粉B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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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rgdr
公用水拿來營業用,大家一起幫店家攤,當然要罰款
管委會本來就有權力,區分管理權人訂出來的規則,要馬你搬走要馬就遵守
另外,垃圾清潔營業垃圾當然不能丟社區垃圾桶
垃圾清運一定是和廠商簽好的,營業用和民用價格一定不一樣

這新聞看起來就是店家是奧客

管委會可以收罰款?
如果我遇到這種管委會一定吉

就像有些社區會跟仲介收"帶看費"
之前據說我們這邊的所有收費社區全部都被仲介檢舉過一輪,全都不敢收了
     
      
舊 2018-07-10, 09:5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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