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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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2007年買了人生第一臺筆電後就很少、很少用筆記事了。
我輸入的速度不算快,一分鐘(雅虎好打注音)大約70個字,用筆記事手寫速度大約一分鐘不到10個字。
還有,我寫字很醜,自己寫的都看不太懂。
後來,乾脆,通通用筆電記事情。
2007年我換了一個單位,參加領頭人的會議,我開始用筆記型電腦作會議記錄。好處就是可以事後編輯,編輯完成看起來工整、舒爽。從那以後,就更不用筆記事情了。
唯獨去年空大的面授老師要我們學生寫作業得「繳紙本」分數比較高。好累啊!我要先用電腦打字打完,然後A4紙張先畫線,再在格線上開始筆記書寫作業。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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