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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憶我的RDesign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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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upstring
才說摘犯人**沒人性…

卻容許警查人員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斃掉對方再說?!

話說好像有個什麼叫作「器捐同意書」要不要趕緊廢除?


那種反應時間一丶兩秒,
分分鐘可能丟掉性命的工作,
寧可誤殺。

而且乖乖配合警察,
誰會對你開槍。

那些被斃掉的,
哪一個有乖乖配合?

完全不同情,
會同情的,
大概怕哪天被斃的是自己。
舊 2018-10-17, 12:39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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