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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79
引用:
作者sclee
歐盟是一體的,有些國家的確想要恢復死刑,如土耳其和匈牙利

歐盟警告成員國,倘若恢復死刑違反歐盟的精神,會被制裁

他們除了沒死刑,其實刑責比我們重得多

多年前英國有宗轟動一時的案例,一個10歲小孩虐殺了一個兩歲幼童

法官認定這個小孩太邪惡判他與世隔絕,也就是沒教化之可能

這種事當然會有人權團體不認同

最後關了8年假釋出來

試想看這種事發生在台灣,有個10歲小孩殺了人,我們司法敢關一個10歲小孩8年之久
放出來都成年了

故事沒完,這個小孩現在三十幾歲,之後還再犯了兩案,進出監獄,可以宣告"教化失敗"
http://www.storm.mg/article/362986

我知道你是講這個案件,不過你又做了奇怪的假設,真有這種事件法官會怎麼判還在未知之數,一個案子失敗也不代表整個理念錯誤,歐洲國家就是有錢到可以不計代價實現他們的崇高理念,我常覺得有時一個國家能否展現理想性,和有沒有錢關係也很大。像非洲可能連沒犯罪的人都要餓死或過的不好,多處決一些罪犯對他們也是不痛不癢,而且可以不在乎是否冤枉,所有的落後國家都是這樣

土耳其本來就信仰比較不在乎人權的伊斯蘭教,匈牙利我就不知道為什麼了,民族性和戰鬥民族更接近些?連戰鬥民族普丁都支持廢死,其實有點搞笑⋯⋯

你舉的例子可能證明天生變態難以改變,不過上帝失手,為什麼被祂錯造的人要承擔罪責,西方人只是覺得正常人都沒權力回收其他人的生命吧

剛看完東方快車謀殺案,其實這也牽涉到西方人對殺人和正義的辯證看法。法律辦不到的事情,只能由被害者家屬動手(這和很多台灣鄉民的妄想一樣),可是白羅又認為謀殺是絕對的罪愆,那當他找到殺人犯,他要不要實現自己的正義理念將殺人者繩之以法,使其無所遁形?終究殺人可能是有苦衷的,如果這種情況殺人沒錯,那其他情況為什麼又一定有錯。公權力適合做這種取人性命的事情嗎
舊 2017-12-16, 09:24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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