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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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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03
引用:
作者k1944
請問你腦殘嗎?受害者是我被它耍!




你看看又在罵人了,說好幾遍了在網路上罵人可是有罪的

被罵者大大是可以告你的

況且42章經大大只是叫另一當事人提出佐證

就算你不懂法律也分的清楚是非吧 哀~~
 
舊 2012-02-10, 06:02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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