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遲到5分鐘挨罰1600元
瀏覽單個文章
DAYI5566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8
文章: 339
引用:
作者
sclee
這個很難說是否違法
百貨公司不是櫃姐的資方
他們現在使用的名目是"罰款",而不是扣薪
因為薪資是請櫃姐的廠商發的
現在問題是,當初廠商的專櫃要在百貨公司上架,合約是怎麼簽的?
合約是跟廠商簽的,不可能跟櫃姐簽吧
要罰也是罰廠商才對,怎麼會是罰櫃姐
2019-01-18, 08:07 PM #
13
DAYI5566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DAYI5566
查詢DAYI5566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DAYI5566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