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奇葩案件,自家關總電鄰居長輩摸黑摔死
瀏覽單個文章
dkjfso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192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照理說
如果按法條來判的話是不需賠償的
2021-05-12, 04:05 PM #
26
dkjfso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dkjfso
查詢dkjfso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dkjfso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