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ainwens
1是告訴乃論,沒告就不罰
2是沒有綁在一起,受害者可以分別提告
只要他願意,也可以告妻子不告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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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點有錯。
告訴乃論之罪有所謂告訴不可分原則,告其中一人,效力及於所有被告。
所以原則上告小王的同時,告訴效力也及於出軌的配偶。
不過法律上為了所謂的家庭和諧,可以單獨對配偶撤告,因此很常見在提出告訴後,對出軌配偶撤告的情形,所以常常只有第三者被判刑。
另外,通姦是罪名,妨害家庭是罪章名,正確來說,對配偶告通姦罪,對第三者告相 ** 罪,但是法條其實是同一條。
P.S.好怪,可以打通姦,但是單純打「女女女」字就會被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