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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454
引用:
作者惡蟲
你有仔細看內文嗎?

新聞內容是說雙方是互控,而且是議員先控告女方妨害名譽,女方才反告性侵,檢察官偵查後認為女方在事後還有與議員相處的事證,與一般性侵案件的情況不符,因此才就性侵部份做不起訴處分。

不要這麼簡單就被人家誤導了。


我知道阿 CDX引用的常常是斷章或是公婆互說的狀態

但是如果是個垃圾議員 "確認"的話 開罷免
舊 2021-02-22, 11:21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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