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網路新聞轉貼:訐譙龍被訐譙,網路歌神遭砲轟
瀏覽單個文章
_dor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420
我是"氣"唱片公司卸責的話,
什麼"xx沒屁眼"不是他們發明的,
所以沒必要道歉,
那"x你娘"也是早在幾個朝代前就有了,
為什麼有人說了之後會被告去坐牢!?
很多事情可以睜一眼閉一眼,
但是大是大非的觀念不能沒有,
明明是黑的不能硬要人接受成白的!
這次訐譙龍是犯了眾怒!!
2001-05-28, 11:55 PM #
35
_dora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_dora
瀏覽_dora的個人網站
查詢_dora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_dora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