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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nm
我還蠻贊成的
不才我是公務員,月加班60UP
加班費算下去大幅增加
比那個看的到拿不到的月退好多了
勞基法很多方面大勝公務員法令
這個推下去,我敢說現職80%會贊成

月加班上限不是46小時嗎?
舊 2019-02-11, 08:04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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