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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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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26
引用:
作者ben_chien
接下來DR.SI就直接把做好的杯子上市,名為巧力杯,巧力杯與嘖嘖杯完全一樣
表示杯子本來就是DR.SI的專利產品,當然可以直接賣
重點是這個商品是DR.SI的,為什麼還要給別人命名然後公開集資呢?


這就是我說的無關邏輯是非對錯, 只看法律.

舉個不相關但原理相同的例子:
之前都是我照顧長輩以及處理所有開銷, 他兒子報稅直接就把人頭拿去用了.
規則就是這樣 => 直系有優先, 不論現實情況怎麼發展.

平台決定退款不做, 八成是曉得無法取得專賣權.
當然可以打官司看看, 這天底下也沒有絕對的情況, 只是看要不要做.
舊 2017-12-13, 09:43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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