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LDHAN
兩者有所不同吧
這案例是發布分享自己眼睛直接看到的東西,那張照片所示 如果是我在地震後看到直覺也會認為可能地裂開啦
(如果你有在高層樓上班你就知道了,搖晃程度加乘下是很可怕,不一定能準確地感受實際震度,我們公司才14樓 當天就搖晃到站不住更何況該男應該位於更高層樓)
就像捷運砍人事件一樣,你看到疑似隨機砍人事件也濺血了
請問你要先跑,大聲警示大家逃離 還是先過去查證一下是不是真刀真血
我是認為陳述自己直接看到的事件不應該受到這樣的懲罰
應該是那種電視台轉述報導才該負有查證的責任,隨便一個人說一件事 就報
這才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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