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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y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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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08
引用:
作者palmdeve
好奇有多少人了解 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 修改前後的差別?
可能10% 都不到吧 , 絕大多數都是人云亦云 , 跟風罷了
(香港人也一樣)

現行的 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 只要把
(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其任何部分除外) 拿掉就好 , 其他都不要動 , 這樣就OK了
要抗議的應該是3A法規 , 結果不是吵法規 , 是不準你改

呵~如標題所說 以後香港人在台灣燒殺*****擄掠 , 只要曝光前回到香港 , 就啥事也沒
這可是標準的免死金牌 ..

至於為何不簽訂台港引渡條例? 這牽涉到主權問題了
所以香港政府才動腦筋到 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



以後殺手就找香港的蠱惑仔

就跟以前香港找殺手都找大圈仔一樣?
舊 2019-06-17, 12:31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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