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almdeve
>>這次香港威盡全球,登上世界頭條新聞,大家都說寫下歷史,我卻為未來暗暗擔憂。全球廣泛報導,即是說,全世界都知香港只有20個國家有引渡協議,也即是說,有173個沒簽協議國家的逃犯將會考慮逃來香港。
??????
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 早就實施了
1992年由英國開始制定 , 1997實施至今
除了有簽署引渡條例的國家 與 排除地區 外均適用此法
所以上面哪段根本不可能成立 , 員警不可能不知道 , 造謠??
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 明確排除中澳台
不過中澳的犯罪者逃到香港 , 公安應該還是有辦法搞定
所以真正的化外之地只有 ..... 台灣
|
即使完全沒有簽訂任何引渡條約,對於他國逃犯還是有其他處理方式。
不能處理的只有本國人民至他國犯罪後逃回國內,如這次被推上火線的殺人案。
然而最佳的處理方式依然應該是修正刑罰權效力,也就是加入屬人主義。
會去修逃犯條例,除了便於中國以後從香港抓人回去外,大概沒有第二個正確答案了。